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自信维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要论断,不仅是中国式民主的政治宣言,而且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重大创新;不仅一语道出了中国式民主是“什么样的民主”,而且进一步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在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处,从而让中国式民主展现出前所未有的自信。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自信
全过程人民民主,说到底就是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贯穿于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目的就是让人民依法享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从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11月2日考察上海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时第一次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思想,到今年3月“全过程民主”被写入新修改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再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之际郑重强调这一论断,其对中国式民主的重要意义不言自喻,与西方式民主的比较优势不言自明。众所周知,“民主”是近代西学东渐舶来的词汇,其基本含义是“人民进行治理、统治”。鸦片战争以来,中华民族的仁人志士们在寻找救国救民的道路时,对西方民主制度的模式可谓趋之若鹜,但在一次又一次革命遭遇失败和挫折中发现民主的梦想还是那样遥远,正如瞿秋白所言:“帝国主义压迫的切骨的痛苦,触醒了空泛的民主主义的噩梦”,而中国共产党的创立却深刻改变了这一历史宿命,一代又一代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披荆斩棘、筚路蓝缕的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不断坚守民主梦想,不断探索民主道路,从“豆选法”到“三三制”,从“民族区域自治”到“基层群众自治”,从“政治协商民主”到“全过程人民民主”,虽然历经不少坎坷和挫折,但最终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民主发展道路,即人民当家作主的新路。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深刻揭示了民主的理论与实践、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个性与共性的辩证关系,有机统一了人民平等参与和平等发展的权利,有力连结了民生建设和民主建设,有效结合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民主梦想所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所在。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自信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民主的一种完整的参与实践,与西方式民主相比较,其民主实践的优势在于人民参与的全面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参与主体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全过程人民民主实际上就是要让更多的人积极参与。比如在我国民法典编纂过程中,有关部门先后10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这种民主参与主体的数量之大在西方是难以实现和想象的。其次,参与过程的全面性。全过程人民民主所要求的民主参与不是局部的、零散的和碎片化的,而是全面的、系统的和整体性的参与。比如,在进行公共决策时,人们可通过参与调查研究、座谈会、征询会、听证会、恳谈会等多样化形式,反馈问题和意见,做到决策前、中、后的每个环节都真正地参与融入。最后,参与形态的全面性。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多种“参与实践”形态。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形式时,提出了四个“要看”: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这是一种全面的人民民主的参与实践,无论是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全国各地区、各民族、各行业的全国人大代表一起共商国是、共谋发展,还是“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网上征求意见;无论大到国家立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还是小到物业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基层治理,全过程人民民主让人民群众都切切实实参与到了当中。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大大丰富和拓展了民主政治的实践形式,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实践自信。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自信
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实实在在的民主质效,贯穿着“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价值理念。这一点正是西方式民主作为资本主义民主的最大弱点。可以这么讲,西方式民主的弊端在于片面强调了形式民主。其简单地把民主等同于选举,并将选举作为判定一个国家是否民主的唯一标准,过分注重了选举程序和选举结果。于是,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下就经常出现一些西方民主乱象,即“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工作时就曾经讲过,民主选举不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全部,一选了之肯定会出乱子,“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都要配套完善起来。“民主选举”仅仅是一个“马蹄”,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光是换个“马蹄”,就会造成“选时有民主,选完没民主”,反而把原有的秩序都搞乱了。而中国式民主与西方民主显然不同。一方面,不论是在选举时期还是在非选举时期,我们党和政府的大门都是敞开的,人民意见和意愿的表达渠道是始终存在的,与人民沟通的渠道也是始终畅通的。比如,2020年8月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时,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走进一中学征求草案修改意见,一名初中学生提出“每个未成年人家庭经济条件不一样,保证金处罚会使困难家庭雪上加霜”。这条建议,最终促成了相关条款的修改。另一方面,人民当家作主并非是一句口号、一句空话,人民民主注重的是最终治理的效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在民主过程中着眼解决人民所关心和关切的实际问题,并注重长期效果,展现出一以贯之的价值自信。
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自信
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特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重要依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显著优势,又指出了国家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要努力的方向,首次提出了“制度和治理体系”这一范畴,把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国式民主用制度体系统一起来。比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许多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并将不断扩大,用以在立法中发挥民意反馈“直通车”作用,让立法在全过程各阶段广泛地吸纳民声民意,并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正是如此,从制度上我们把民主集中制确定为党和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构建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完整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从程序上我们的民主体制贯穿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过程,各个环节相扣,内在统一,为中国式民主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展现出生机盎然的制度自信。
(作者分别系四川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