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发展究竟有多集中
一、数字经济集中发展的表现
(一)流量类型集中
App数量众多,但数据流量主要集中于少数类型的App。据统计,各类型数据流量占总数据流量的比例排名前5的依次为文体娱乐、信息服务、电商购物、餐饮、交通运输。从访问次数看,各类型访问次数占总访问次数的比例排名前6的依次为文体娱乐、信息服务、电商购物、交通运输、餐饮、金融。
(二)市场占有率集中
从16类App内部看,市场占有率主要集中于几个头部App。流量最大的头部App市场占有率超过50%的有10个类型,甚至部分类型中单个App占比超过70%。从流量最大的前5个App占比看,比例普遍超过90%。
(三)企业注册地集中
从1000个App所属企业的注册地分布看,比例排名前4的依次是北京、广东、上海、浙江,分别是38.9%、18.0%、15.5%和9.3%。此外,江苏、福建、湖北、安徽、四川、天津等相对较高,分别占比3.9%、3.7%、1.8%、1.5%、1.4%、1.1%。
(四)平台收入集中
由于互联网平台的行业和地区集中度高,使用App产生的收入和利润会随之向少数地区集中。从支付的收款地看,部分行业收入主要集中于少数地区。例如,网络直播平台收入90%以上的收款地位于北京,位于四川和福建的共享单车平台收入比例分别为82.4%和17.2%,位于北京和上海的中介招聘平台收入比例分别为71.1%和7.4%,在线图书视频音乐收入53.5%的平台位于山东。
二、数字经济发展集中化趋势的挑战
(一)加剧经济发展区域不均衡
发达地区相关资源的区域集中度更高,聚集了更多的人才、资金和技术,数字经济发展更快。年轻高素质人才越集聚和数据基础设施越好的地方,数字经济发展的动力越强。随着数字经济占比逐步提升,数字经济发展的地方差距可能进一步拉大,并对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产生深远影响。同时,基于行政区域的统计数据常与实际的区域经济结构不匹配,也加大了宏观调控和产业规划布局的难度。
(二)加大地方财源与财力差距
数字经济具有“总部经济”特征,而且集中度比总部经济更高。数字经济和平台服务提高了消费的可及性,使得不同区域、城乡、人群都能接入服务,用户分布上呈现出更均衡的特点。但与此同时,平台企业的注册地一般集中在少数城市,营业收入和税收收入相应集中,呈现“全国人民做贡献,少数地区受益”的状况。地方财源进一步向少数发达地区汇聚,多数不发达地区的财力不足问题更加突出。
(三)准基础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要求提高
数字经济网络性、规模性特点突出。头部企业行业集中度和市场占有率极高,远远超越传统经济的垄断竞争模式。少数平台实现全国通用,具备了一定准基础设施的性质,一旦运行出现问题,其影响具有全国性和普遍性,甚至会引发社会问题。
(四)平台监管难度高于传统经济
数字经济往往与新产品、新模式相关,产品和模式创新对传统的监管模式提出新的挑战。传统监管模式主要基于本地监管机构,而平台企业一般跨域经营,规避监管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平台上的供应方与需求方也相对分散,流动性高,监管难度更大。
(五)向产业端延伸相对滞后
数字经济和平台企业主要集中于居民日常生活消费领域,工业领域产业化应用不足。工业场景本身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以及5G等工业互联网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产业数字化进程偏慢。产业数字化转型分散化,缺乏统一标准和规模效应,推动相对缓慢。资本追求流量和变现的短期诉求,削弱了相关平台从消费端向生产端延伸的动力。
三、正确认识和妥善应对数字经济集中态势
(一)集中化发展是由数字经济的自身特点和规律决定的
第一,规模效应降低边际成本。
数字经济的最大特点是降低成本,而且规模越大成本越低。一般要素会折旧且规模报酬递减,越用越少,而数据要素不会折旧,具有随着规模报酬递增边际成本趋零的特性,越用越多,越用越好。
第二,网络效应提升价值收益。
数字经济具有明显的“网络外部性”,良性互动的数字化产品或服务对用户的价值,往往随着用户数量的增加而增加。用户参与越多,就越可能产生更高的价值收益和更好的用户体验。用户越多,数字化产品和服务也越可能带来更多更优质的用户。
第三,反馈效应加快产品迭代。
网络平台会根据用户体验和反馈,迅速升级迭代自己的产品。最受欢迎的产品和服务是最容易获得改进的,因为它们拥有更多的用户和数据。在这种反馈效应下,后进入者很难超越或替代先进入者,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其集中化发展的态势。
(二)妥善应对数字经济集中发展的挑战
第一,统筹数字经济产业区域发展规划。
基于传统经济地区产业布局,科学合理规划数字经济产业区域发展规划,发挥好各地区的传统产业比较优势。以数字经济为抓手,带动人才、资金和技术布局合理化,推动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避免区域发展不平衡持续拉大。
第二,统一全国数字经济的财政税收政策。
规范各地区关于数字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避免区域间恶性竞争,稳定国家税源基础和基本财力。坚持税收中性原则,促进新经济与传统经济共同发展。从长远看,要研究适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的数字税征税体系。
第三,建立健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监管模式。
创新平台监管模式,增强监管技术对新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加强跨域、跨部门联合监管,消除监管盲区。提高准基础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第四,推动数字经济由消费端向生产端延伸。
加快推进5G等工业互联网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建设全国性基础性平台,大力推动产业经济数字化转型。基于消费领域差异化、个性化需求,带动生产领域数字化转型,促进供需在更高水平平衡。
第五,完善数字经济统计,更好服务宏观决策。
完善数字经济相关统计工作,注重从服务端出发,做到数字经济相关统计指标区域间可分解,使之准确反映各地区生产、就业、物流等实际状况。建设国家级大数据平台或实验室,统筹融合全国大数据资源,更好地利用大数据支持宏观决策。
(《发展研究》 2021年第8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