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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道、群体、机制 三维度促居民增收

胡 畔

收入是民生之源。近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要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持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

在“十四五”时期,提高居民人均收入,政府应该怎么做?又有哪些新部署?从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到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等,《纲要》提出的一系列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给予了回答。

事实上,从我国当下的居民收入水平来看,居民收入增长和分配仍然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范小云曾分析表示,一方面,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偏低,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占比一直较低;另一方面,收入分配的不平等有加剧趋势,尤其是疫情可能进一步加剧收入不平等。不过,这些问题在《纲要》中已有所回应。

首先是在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方面,《纲要》提出,要拓展居民收入增长渠道。包括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比例,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创新更多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等。

同时,在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上,《纲要》提出要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计划,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农民工等为重点,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运用农业农村资源和现代经营方式增加收入。完善小微创业者扶持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勤劳致富。

值得注意的是,在疫情影响下,我国涌现出多种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数量也在增加。而稳就业、促就业,是稳居民收入、促居民增收的最好抓手。因此,提高居民收入还应牢牢抓住就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王念表示,可鼓励劳动就业友好型平台经济发展,改善劳动者收入,不断健全灵活就业者保护制度。大力发展新业态和新就业形式,制定更加积极的支持政策,不断扩大就业蓄水池,创造更多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机会。这也是提高居民收入的重要渠道和方法。

而面对收入分配的不平等有加剧趋势的问题,《纲要》也围绕完善再分配机制,明确列出了下一步行动方向,包括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发挥慈善等第三次分配作用,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和监管。增强社会保障待遇和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完善兜底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遏制以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获取收入。建立完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健全现代支付和收入监测体系。

从拓展增收渠道,到扩大中等收入人群,再到完善再分配机制,《纲要》直面问题、多方部署,其提升居民收入、增进民生福祉的决心可见一斑。

  (中国经济时报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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