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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时代领导干部责任担当意识的强化

◇ 赵桂英 田雪梅

责任意识是责任在人头脑中的反映,是一种主观看法,是衡量人精神素质的一个重要指标,具体表现在我们自身清楚知道责任内容、履责意义并自觉认真地尽力去完成,同时清楚知道如果没有完成相应任务或完成相关规定会承担的相应结果。作为新时代的领导干部要想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首先就得责任过硬。为此,领导干部要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意识。

一、强化责任自省意识

自省作为一种自觉反思自我言行和不断省察自我的意识活动,重在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其目标就是在工作中和日常生活中通过自警、自戒、自律,不断完善和发展自己。领导干部对自身所承担的使命担当的认知以及责任行为进行反省,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自身的主体责任。

1.领导干部要做到心中有责,权为民所赋。

习近平总书记表示,“人民把我放在这样的工作岗位上,就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牢记人民重托,牢记责任重于泰山”。任何一个工作岗位都有人民的期盼,领导干部要明确自身担负的使命责任,奋发有为、积极进取,作出经得起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领导干部要以角色意识、宗旨意识反思是否存在“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的错误思想。权为民所赋,责为民而担,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群众,权责统一,有多大权就有多大责任,因此,人民的期盼和党长期执政面临的考验是每一位领导干部担负起最大责任的认识起点。领导干部只有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同时借助外在力量,修炼责任心,逐步形成认真努力地抓好本职工作的观念,时刻拧紧责任主体这一角色认知,才能推动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落地。

2.领导干部要做到明责,知责于心。

领导干部处在主体责任的塔尖,必须率先拧紧自身主体责任的发条,让品和行走在前,才能激发责任担当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引导所在部门形成健康积极的工作氛围,努力把本地区的工作方针政策落实落细。一方面,领导干部要不断对自身道德情况进行自我评估。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身负党与国家交予的重要职责,要时刻自省“道德上失足有时比某些工作失误杀伤力还要大”,要加强一切有益于自身道德修养的“朋友圈”与家庭风气的管理与建设。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要担起分内责任,胸怀全局、主动作为。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头雁”作用,除了思考职务之责还需要强化用人之责,“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省己也需要省人,责己也需要责人,要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和教育,时刻以整体干部队伍的培养为己责,要定期带领干部们“提领子,扯袖子”,及时“红红脸”“出出汗”,让民主精神滋养出真正的组织生活,帮助他们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强化责任效能意识

效能又称之为效果、效率等。领导干部责任效能就是指领导干部履责时,目的正确性、工作方式手段的科学性和结果的有效性高度统一于工作实践之中。为政一时,就需谋政不忘初心和使命,除了大胆开展工作,更需要提高工作效能。

1.要有正确的绩效观。

领导干部不仅仅关注眼前成效,更多的是考虑长远的战略影响,就好比绘制一张图,必须从基础的构图开始。以往我们所说的“钉钉子”精神更是如此,形容在短时间内看不到成果,而只有长期坚持才能达到预期目标。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地方只要领导干部换届,上一届的举措就被推翻,这造成的结果往往是领导干部在位时干得热火朝天,调岗或离位时半路偃旗息鼓,留下的不是长远的利民基础工程,更多是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因此,领导干部首先要有正确的绩效观,要有新时代的愚公精神,按照预设的蓝图一届接着一届真抓实干。总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即是新时代语境下正确绩效观的真实写照。

2.要加强学习,增强本领。

领导干部要学以致用,同时在新的实践中增加新的本领。部分领导干部无法与时俱进地完善自身知识体系结构,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习惯性用旧方法应对,缺少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新本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有本领不够的危机感,都要努力增强本领,都要一刻不停地增强本领”。纵观党的成长历程,学习始终是党能够克服革命、建设和改革历程中一个又一个艰难险阻的强大武器,今后党也必将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把学习当成一种生活方式,“学习是文明传承之途,人生成长之梯,政党巩固之基,国家兴盛之要”,领导干部要善于学习,增强工作的科学性与预见性,同时使决策充分体现时代性与规律性。此外,科学理论是领导干部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金钥匙”,领导干部需要重点掌握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精髓这个看家本领。

三、强化责任合力意识

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枢,发挥着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而如何坚持党的领导关键在人。“政治路线确立了,要由人来具体地贯彻执行。由什么样的人来执行,是由赞成党的政治路线的人,还是由不赞成的人,或者是由持中间态度的人来执行,结果不一样。”领导干部处在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岗位,充当国与民的“黏合剂”,能实现关键整合,汇聚起事业建设的层层磅礴力量。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时以责任共识为出发点来强化责任合力。

1.提升履责的同向性与协调力。

领导干部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共识,实现责任的贯通,在责任主体之间形成合力,这样才能发挥出集体的最大力量。“我们有一个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中央领导集体,有一套比较有效的工作机制,大家各负其责,共同把工作做好。”履责同向是指岗位不同、职位不同、身份不同的领导干部在开展工作时树立共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现代化发展这一共同使命来协调配合,各尽其责。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指出,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基层组织等多个机关单位自身都要落实好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大战略部署中所负责任,且要注意在整体布局中形成各个主体间的合力。此外,在某一项具体工作中,也同样需要实现主体间的正向合力作用。以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实践活动为例,该《规定》就明确表示,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等都要同向同行地发挥作用,即要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同时,领导干部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共谋划、部署、推进、考核等之间同向发力,形成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合力。

2.构筑起责任履行的制度保障合力。

意识活动改造着环境,环境也在影响着人的意识。建立明责、尽责、考责的制度保障机制,构成制度合力,是促成责任落地落细落实的外部场域。一要健全工作责任制度,这有利于责任主体明责,细化工作,分层分步地传导给班子成员和下面的工作人员,确保责任每层每级压实。知责才能在工作中履行职责、主动担责,将各种政策惠及人民群众。二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帮助领导干部突破想有为又怕出错而不敢为的心理困境,明晰可为、能为、创为的边界,及时有效地加强对干部管理教育,尤其是注重过程管理,这样有利于激发领导干部敢于作为的活力,以创造新方法取得更好的效果,达到更高层次的有为,实现勇干善为。三要健全激励问责机制,用正面激励制度激发领导干部的乐为愿为,为其担当作为构筑起积极向上的成长氛围,用反面问责制度遏制某些领导干部应付式的瞎干胡干,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

四、强化责任安全意识

安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没有危险、危害。责任安全意识就是指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时要有底线、守红线,防止发生公权私用、公权滥用,以及害怕在履责时不小心触碰到法纪法规的边界范围而推卸应该承担的责任的现象。领导干部要坚持法治思维,带头学法、敬法、用法,才能科学应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风险,或化解不稳定因素,从而提高想干事的积极性和干好事的能力,真正成为新时代为国为民敢干实干的“关键少数”。

1.树立法治权威。

所谓权威就是指让人又敬又惧的力量。树立法治权威就是指领导干部要知法、懂法,自觉把个人行为定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同时还必须守法,时刻把准法律红线。在现实的岗位上法治权威就具象化为领导手中的权力,“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领导干部要用好权,也要敬畏手中的权力,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要为人民负责。为此,领导干部要学法用法,为责任的履行保驾护航,找到权力行使的正确航道;要明确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学法用法工作不仅关乎法治国家社会的建设,更是提升能力的重要途径;要带头学好法用好法,在全社会形成普法教育氛围,积极参与到培育积极向上良好社会风气的行动中,传递正能量,带头争当护法的模范。总之,领导干部要深思细悟,吃透有关法治思想的要义,推进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2.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领导干部只有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对自己落实了纪律要求,才能让别人也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党员负责同志必须认识到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是终身责任,必须在任何时候都要能经受考验。首先,应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尤其是政治规矩,这是防止触犯“红线”的一道重要防线。领导干部要提高纪律规矩意识,带头遵守好党纪党规,这样才不会逾越法律红线。其次,应该进一步筑牢底线,在纪律底线上提升思想道德水平。道德修养可以说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最高境界,也是一种不可或缺的人格力量,是建立在科学认知基础上的一种慎独慎微的状态,也是自觉性的充分体现。领导干部道德上的失范所产生的杀伤力有时比工作上的失误产生的影响还要大,这是因为领导干部是公众人物,是一个部门单位的核心人物,他们身上的力量不仅仅是现实中看得见的工作能力的硬性力量,也包括领导干部道德品质上的垂范这样一种“软”实力。因此,领导干部要坚持光荣传统,发扬优良作风,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才能拥有“底气”远离“高压线”与“红线”。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2022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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