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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住危房 危房不住人——重庆荣昌区全力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

重庆市荣昌区调研组

2008年初,全国遭遇大范围雨雪冰冻灾害,不少农房因此倒塌损毁。为此,国务院要求通过改造农村危房来推动灾后受损房屋重建,并率先在贵州开启试点工作。200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全国范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试点工作覆盖全国24个省份1070个县。2010年,中央决定继续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近1530个县,约占全国县级行政区的1/2。从2011年起,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至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重庆作为山区地貌的直辖市,属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重点实施区。重庆荣昌区围绕“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原则,按照“摸底数、出实招、办实事、求效率”的工作思路,全力开展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彻底有效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不仅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更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促进了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提升了治理效能,更丰满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品供给内涵。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部署摸底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准”

一是摸清底数,不漏一户。建立《党员干部“十指连心”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六项制度》,组织4000名机关党员干部,遍访全区所有村社区,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对 4类重点对象居住的房屋全面排查,逐户登记造册。针对农村一般农户唯一住房是危房,且长期居住在该房屋的,按照《重庆市荣昌区一般农户危房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处置。

二是精准识别,确定对象。对于已摸排的农村危房拟改造对象,荣昌区构建了一套完善的甄别机制,荣昌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区残联等部门及镇街高度配合,由相关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查询每户车辆、工商营业、房屋以及家庭有无公职人员等信息,筛查是否符合条件,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区审批”程序,层层把关,最终确定为危房改造对象。

三是等级鉴定,挂牌督办。组织第三方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机构,对全区摸排出来的4类重点对象房屋安全等级再次进行核查鉴定,共鉴定农村重点对象房屋1.6万户。发现动态新增的危房全部纳入改造或其他有效方式予以住房安全保障,对于纳入改造的,统一制作住房安全等级标识牌,全部进行限时督办。

(二)精准发力出实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细”

一是出台治理改造方案,分类治理。出台《农村危旧房屋拆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治理改造目标任务,压实国土、住建、规划、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以及各镇街责任,按照“分类治理”原则,紧扣“D级危房腾空拆除、C级危房修缮加固、无法拆除的危房予以封堵”的基本要求,具体细化闲置无人居住危房、地质灾害区域危房、涉及公共安全C级危房等各类危旧房屋改造措施,为相关部门及各镇街提供专业指导。贫困户D级危房重建享受补助3.5万元/户,C级危房排危加固享受补助1万元/户。符合条件的一般农户,D级危房重建享受补助2万元/户,C级危房排危加固享受补助0.5万元/户,确保危旧房改造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推荐危改专用图集,自主选择。荣昌区在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下发的危房改造图集基础上,选择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因地制宜专门为贫困户危房改造设计了一套50平方米的小户型建房图集,做到经济适用,为贫困户建房提供便利,提高建房质量,保障贫困户最基本的住房需求,并充分体现乡村建筑风貌。

三是建立动态监管机制,持续推进。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不定期动态新增、住房意愿频繁变化等现实问题,同时考虑到房屋使用寿命以及受自然灾害影响,为持续保障贫困群众住房安全,荣昌区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要求发现有4类重点对象房屋为疑似危房或有动态新增的贫困对象,必须及时按照程序组织房屋安全鉴定,符合条件的,第一时间纳入改造计划,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

(三)精确服务办实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

一是对口帮扶,尽心竭力解民忧。针对贫困户在危房改造时没有建房经验,不能把控房屋建设质量,荣昌区采取了镇街干部包户帮扶制度,每户危改户都落实一名镇街机关干部予以帮扶,从选址、选择工匠、协调建房过程中的困难,到房屋建成验收拨款,帮扶干部都全程参与。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创设“综合窗口受理、集成审批服务、综合窗口出件”的模式,促进各服务窗口数据信息实时共享,且安排联系干部全程代办建房报批手续,实现审批服务“一窗通办”。

二是改善环境,综合整治新家园。为了改变区域内功能不完善、风貌不协调的农村旧房,荣昌区以全区1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社区)、红色旅游文化教育基地及村便民服务中心聚居点农房为重点,对三层及以下的旧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每户补助5000元的标准重点开展庭院整治、墙面整治、屋顶整治、门窗整治、厕所整治,安装“照亮回家路”路灯2400余盏,切实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

三是遵循意愿,多元选择暖人心。在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中始终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采取多种处置方式,一般农户危房处置方面,提供复垦、拆除危房保留宅基地、封堵、危房改造四种危房处置方式供农户选择。对于建卡贫困户等三类重点对象可根据农户意愿采取危房改造、农村闲置安全住房置换、长期租房、住公益性住房等方式予以住房安全保障。

(四)精细管理求效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快”

一是压实责任,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将全区21个镇街分为10个片区,每周由包片领导带队到镇街实地开展督查指导,协助镇街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危房改造和拆除工作,督促镇街严格履行施工安全责任。采取“边实施、边核查、边解决”的方式,协调处理危房处置过程中的特殊问题,不能解决的报送区委区政府研究处理。对各镇街每周督查情况通报,加快推动治理改造进程。

二是齐抓共管,落实领导约谈机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每周召开调度会,实行打表推进,通报排名。对连续两周排名靠后的两个镇街的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组织专业人员实地检查指导,协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是严格程序,强化质量安全机制。为保障危改房建设质量,落实专人每周深入各村督导危旧房改造工作,走访核查危旧房新建和改造质量进度,及时听取改造户意见和建议、完善改造内容,确保让贫困群众住上安全、实用的房子。同时,各村组织危旧房改造户与施工方签定质量安全责任书,确保建设质量及建房安全。改造完工后,区住房城乡建委参与并组织辖区内有关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师,对危房改造进行验收。针对工程完工进度先后不一的情况,实行完工一批,验收一批,验收合格后立即拨付资金给贫困户,力争最短时间给予贫困户住房保障。

二、经验启示

荣昌区全面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把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地提出适宜建设模式、分类指导对策、全程代理服务等措施,同时,通过统一规划、统一风貌,实现了乡村建筑风格传承,让人们看得见山、望得到水、记得住乡愁,弘扬了传统乡村的原乡价值,奠定了乡村振兴基础,更带来有益启示。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需要为民情怀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习近平同志当选党的总书记后的首次公开讲话,就宣示了他带领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决心。“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朝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即要不断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苦于民,体民心、察民情、汇民智、谋民利,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让政策和民众需求一致。安居乐业,住房是农民最基础的生活保障。实施危旧房改造,习近平总书记审时度势,中央政府正确决策,基层政府制定具体的行动、规划、出台的政策,都始终不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依法、有偿、自愿”的前提下,给村民以更多样的选择和自主参与住房改造建设权利,无不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为民情怀,并成为自己永葆本色的力量源泉。

(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以效能为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在本次农村危旧房改造过程中,荣昌区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各职能部门、各级政府机关坚持横向部门的跨界整合,推动扁平化管理,防止政出多门;同时,上至区政府,下至镇街,实施纵向赋权,理顺权责关系,优化配置权力,形成垂直领域的联动机制,达成了有效的治理效能。在确定整改对象时,区城乡建委、区民政局、区扶贫办和区残联联合作业,持续落实“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区审批”的工作流程。围绕整改方案,进一步压实国土、住建、规划、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以及各镇街责任。在坚持规划先行基础上,尊重历史文化和农村长期形成的人文环境的和谐共存关系,体现原乡情怀,确保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在具体落实阶段,通过建立纪检、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房改造资金、工程质量等进行审查。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确保监督管理贯穿于危房改造每一个环节,保证整个危房改造工作高效有序,形成高效的治理效能。

(三)乡村振兴需不断拓展公共品供给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参加全国人大河南代表团讨论时强调,“要逐步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大国小农”是中国的基本国情,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的经济社会结构性矛盾,造成城乡间的公共服务的巨大差距。在我们这样的国家推进乡村振兴,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必须苦干实干、久久为功。其间,不断充实、丰富、拓展乡村公共服务的内涵和形式,势必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内涵和振兴之基。荣昌区在这次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有效地将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与美丽农村建设紧密结合、与农村改革紧密结合、与农村经济发展紧密结合,通过集合垃圾清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河道绿化、道路亮化等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实现家园更美了,村庄更亮了,水更清了,山更绿了,不断拓展乡村公共服务的内涵,为探索新时期乡村振兴工作衔接机制,加快城乡一体化提供了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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