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党校报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充分发挥党校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 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中的独特作用

本报评论员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这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的重要举措。党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中应从教学、科研、咨政三方面发挥自身独特作用。

发挥阵地优势,抓好对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党需要什么样的干部,党校就培养什么样的干部”,为党育才是党校的独特价值所在。此次,党中央将清单制度引入领导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工作中,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明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基本内容,将有利于切实深化领导干部学法规、守法规、用法规,增强示范带动效应。特别是在《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必训课程,确保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各级党校应严格遵照《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着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应知应会”要求,强化课程供给,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作为党员干部在党校学习的基础课、必修课。

要区分不同层级、不同岗位领导干部的专业需要,强化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标导向,按照“首学课程”+“共性课程”+“个性课程”的设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论著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学内容,坚持“领导干部管什么就学什么”“领导干部缺什么党校就教什么”的方针,在系统教授应知应会党规国法基础知识前提下,重点教授与领导干部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夯实基础、抓住关键,实现领导干部的系统学习、精准学习,并可根据各地实际,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纳入学习范围。要改进教学方式方法,综合运用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考试学习和日常学习等方式,确保培训课时数量和教学质量。编写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口袋书”、电子书,编制“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题库”,以增强学习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全面领会和熟练运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自觉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加强理论研究,做好对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的深度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校教师是我们党直接掌握的一支教师队伍,是我们党一支不可多得的理论力量”。党校教师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学科优势、学术优势、话语优势,加强对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的研究阐释,在体系化、学理化上下功夫。重点研究阐释清单出台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和体系框架,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本质联系,各个法规的精髓要义、基本要求、适用范围,落实清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阻点、矛盾问题、破解之策等。  

党校应按照以下几个原则加强对清单中应知应会党内法规的研究阐释。政治性,“党内法规姓党”,政治性是党内法规的根本属性,党内法规研究阐释必须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着眼党内法规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作用。法治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是根植于我国特定历史文化背景和政治体制框架的全新探索,与国家法律体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统筹于法治中国实践之中,要加强党内法规的法治化研究,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方法来立规、执规、督规,不断提升党内法规法治化水平。系统性,相比于依规治党的丰富实践,目前党内法规的系统性尚不成熟,不少时候只能借助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的概念、理论、方法诠释党内法规问题,要持续系统地对清单中应知应会党内法规的概念属性、逻辑机理、价值功能、原则范畴等原理性问题深入研究,阐发其中蕴含的客观规律,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理论体系。实践性,党内法规理论研究要考虑依规治党实践的现实需求,把实践中的问题反馈到党内法规研究阐释中,只有与实践对接,党内法规才有生命力,党内法规的实践性还要求加强对党内法规的解释研究,主要针对:新制定党内法规进行解释;为协调和衔接党内法规而作出解释;对党内法规执行中存在的理解和适用疑问进行解释;根据典型案例对党内法规具体运用作出解释等,以克服实践中存在的“重制定、轻解释”现象。

做好决策咨询,为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党需要研究解决什么重大问题,党校就努力在那些方面建言献策。”党校作为党的思想理论战线的重要方面军,承担着为党献策的重要职责。党校教师大多具有高学历和专业背景,党校学员又都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党校要注意发挥自身优势,用好教师、学员两支队伍和校内、校外两种资源,开展实践调研,积极献言献策,协助党委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必须掌握的基本法规知识,探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清单要求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规学法、领导班子会前学规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终述法等制度。与此同时,还要做好清单制度实施后的评估工作,党校可根据需要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党代表、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评估工作,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案例分析等方式开展调查研究,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要求,形成实事求是、有参考价值的评估报告,并探索将评估结果应用于清单制度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


版面标题

  •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四川行政学院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版权所有 © 2009 - 2025
  • 蜀ICP备10001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