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四条路径
科技立则民族立,科技强则国家强。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明确了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战略意义,为新时代新征程更好发挥企业创新主力军作用指明了方向。科创企业是以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使命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主体,可谓是企业创新主力军中的主力,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力。
协同攻关打造优质“孵化器”,加速科创企业孵化培育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协同多方力量,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布局打造“行业领军人才引领、专业运营团队服务、高校院所支撑、专业基金赋能”的高质量孵化器。一是促进中小型科创企业的培育孵化。大力实施科创企业扩容提质行动,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创载体梯次培育制度。夯实中小型科创企业的入库工作,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引进培育,聚集科技创新要素。鼓励各地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对入库企业“一企一档”,跟踪服务,实行动态管理,形成“引导入库一批、精准培育一批、申报认定一批”的培育机制,鼓励各地对成功认定的企业予以财政资金奖励。为初创期中小企业注入研发理念和创新文化基因,推广“投资+孵化”模式,提升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载体效能。二是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聚焦省内产业发展需求,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培育。鼓励省内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开展内部创业,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自主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中遴选一批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三是大力引进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各地对外省高新技术企业在我省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生产类子公司,直接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并享受同等培育鼓励政策。
多措并举打出金融“组合拳”,拓展科创企业融资渠道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制约科创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除了政府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给予直接财政支持外,主要依靠金融力量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多融资选择和资金支持。一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配套政策,形成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传统金融机构为主,小额贷款、融资担保、风投创投等新型金融业态为辅的现代金融组织服务体系,为科创企业提供更为精准、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二是统筹用好银行信贷、风险补偿、股票等融资方式,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新设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事业部或专营部门,创新开发特色产品,为科创企业开辟信贷绿色通道,增加保险服务。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不断提升科技信贷供给,强化信贷对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精准“滴灌”。建立企业创新积分与涉企金融政策支持联动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创新积分给予资金支持。针对发展较为成熟的科创企业,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以及推动企业上市,拓展融资渠道。三是针对科创企业获得融资过程中,存在的投资周期长、资产规模轻、技术迭代快等痛点、堵点问题,探索创新科技与金融结合新模式,形成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互补优势,优化科技金融生态环境,提升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专业能力,围绕科技企业全生命发展周期,形成功能互补、运行顺畅的科技金融服务生态链条,助力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
外引内培筑牢人才“蓄水池”,做强科创企业关键支撑
人才是创新最关键因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才是第一资源。”国家科技创新力的根本源泉在于人。鼓励各地企业紧扣重点产业发展、重大科技任务攻关等工作,因地制宜构建定位清晰、梯次分明、有机衔接、特色鲜明的科技人才计划体系。一是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支持重点企业、科研院所等用人主体“带指标、带政策”靶向引才,引进顶尖科研人员及团队,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及创新团队,开通“绿色通道”,全程跟进定向服务,做到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产生“雁阵效应”,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二是创新人才培育模式。探索建立项目制、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建立创新人才实践基地,促进高校院所与企业之间人才双向流动。三是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及激励制度。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赋予人才更大的决定权、支配权,发挥好期权、项目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手段,完善以考核为基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实现多劳多得、人尽其才的生动局面。
多管齐下建设服务“快通道”,优化科创企业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一是打破科技服务功能和资源条块分割的格局,实行上下联动、横向整合,建立省、市、区(县)三级部门联动,科技、金融、税务等多个部门协同,集成政策、金融、技术、活动、中介等各类科技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服务大平台。实现由“分散服务”转变为“集中服务”,由“管理思维”转变为“服务思维”,逐步形成以“科技企业培育、技术创新服务、科技金融支撑”为主要内容的科技服务体系。不断优化科创企业认定、管理、变更、退出等服务流程,解决科创企业技术、税收等疑难问题,营造便利化、高效率、公平公正的企业发展环境。二是探索“申报备案制”模式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先行启动建设中试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以财政资金后补助形式予以支持。针对急需紧缺公共服务平台的产业领域,由社会企业和国资平台公司共同承担重任,启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考核评价机制,重点评价科研投入、服务成效、人才培养等指标,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级和奖励支持。三是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应用、交易服务。综合司法、行政、执法多方力量,为产业发展、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推进专利保护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探索创建区域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为企业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缩短企业专利从申请到授权的周期和成本。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优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转让办理流程,设立或指定省内具有专业资质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缩短业务办理时间。
(作者单位:成都市龙泉驿区委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