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总动员、总部署。《决定》提出了十四大系统性的改革部署,明确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仍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个核心问题,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突出位置,对经济体制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作出了部署。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创新成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一次写入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先提出是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其后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强调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对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问题作出的新概括新提炼,确定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在《决定》中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从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改革部署。
要适应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到“高水平”。1978年,我国人均GDP为156美元,仅为同期世界平均水平的7%,我国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低、生产要素积累能力弱,改革的重点在于通过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促进资源要素有效流动,加快形成市场激励,以实现从工业化初期向工业化中期的演进。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正式作出决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2013年,我国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矛盾从局部矛盾转化为系统性矛盾,经济体制改革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我国人均GDP已达到12600美元,已接近高水平国家的门槛,工业化发展已经跨域了工业化中期,正在向工业化中、后期发展,我国进入了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阶段。进一步深化改革中的经济体制改革定位于高质量发展,定位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市场体制提出了更高的效率要求,市场体制改革的着力点从加快生产要素积累转化为提升全要素生产率,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于适应这一生产力变化的要求。
要推动形成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高水平”。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紧密相连。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提出了一系列的新发展命题,如:促进有效投资、加快科技创新、调控内卷式恶性竞争、构建中国特色金融体制、促进就业量质齐增等,都要求创新政府与市场的协同关系。正如三中全会所提出的,注重发挥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强调政府要有所作为,既要维护市场秩序,又要引导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政府既要“放”得开,又要“管”得住。要科学界定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新阶段,政府“有为”的新方向、新领域,推动形成市场新预期,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决定》提出要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等等,提出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在尊重高质量发展内在经济规律上形成高度共识,激发新的市场动能。
要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高水平”。经济发展归根结底是企业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始终要聚集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发展问题。国有经济是我们的执政之基,国有经济是否能代表先进生产力,体现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国有经济应该也必须加快形成先进生产力质态,在市场竞争中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经济基础。正如三中全会提出的国有经济着眼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提出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三中全会着眼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要适应对外开放的“高水平”。《决定》提出:“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这是新时代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关键着力点。当前,国际经济治理格局正在发展深刻变化,国际经贸规则正在重塑,在亚洲,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DEPA(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在重构中国的“朋友圈”。特别是CPTPP,代表着当今世界最高标准的贸易规则,中国正在积极加入。CPTPP建立的高标准区域贸易规则趋向于在公平竞争的原则下,实现全面市场开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要推动我国市场制度与多数国家普遍接受的国际规则标准和最佳实践对接,包括在国企规则、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劳工保护、数据隐私保护等方面的规则对接,增强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
(作者系四川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