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准改革脉搏 答好民生答卷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来自人民、扎根人民、造福人民的政治本色。通过学习讨论,体会很深、感触颇多。
一、深学细悟思想伟力,坚定站稳人民立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民生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
一是准确把握“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关系。“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刻阐明了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的奋斗目标和宗旨体现,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要求。要从践行党的宗旨的高度来认识民生工作,将人民群众对更高质量的教育、医疗、就业和生活环境等民生需求作为奋斗目标,进一步增进人民福祉。
二是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的关系。“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指明了民生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要以经济发展护航民生保障,让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惠及全体人民;以民生保障检验发展成果,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三是准确把握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关系。“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做好民生工作,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阐明了民生工作的原则、思路和重点任务。要紧盯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提升民生保障能力。
二、领会把握改革要求,充分凝聚改革合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系统阐明了深化民生领域改革的立场、原则、方向、目标、任务和重点,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是推动民生领域改革的行动指南。
一是把稳根本立场。《决定》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谋划推动民生领域改革,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和价值追求,时刻锚定民生所急、民心所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享受改革成果。
二是聚焦重点目标。《决定》将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之一,强调要完善收入分配和就业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谋划民生领域改革,要将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作为主要目标,推动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全力构建兜住底线、均等享有、全面覆盖的公共服务体系,营造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决定》强调,要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阐明了民生领域改革的方法和要求。当前,人民群众在就业、增收、入学、就医、住房、托幼养老、生态环保等领域仍面临不少难题和更高期待。要不断开拓创新,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中找准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倾听民生、体察民情,用改革思路和创新办法探索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真正把“民生之盼”变为“民生之赞”。
三、抓实抓牢改革举措,答好基层民生答卷
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要牢固树立造福人民的政绩观,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标准,全力以赴“保基本、兜底线、暖民心、防风险、促发展”。
一是坚持就业优先,保障民生之需。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要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优化创业就业环境,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坚持一地一策,着力稳岗拓岗、积极组织转移劳务输出、鼓励自主创业,采取多种措施推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是加快经济发展,筑牢民生之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要聚焦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统筹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构建多轮驱动产业体系,拓宽就业增收渠道,切实支撑民生保障。
三是兜牢民生保障,回应民生之盼。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是经济建设的根本目的。要聚焦群众之难,针对性落实帮扶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群众之急,全面落实托底保障,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聚焦群众之需,持续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可及性、便利度。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化城市。
四是抓好风险防范,锻造民生之盾。“稳定”是经济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坚强后盾。要严守安全底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不动摇,统筹推进自然灾害防范,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守牢生态红线,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作者系四川省委党校第33期中青一班学员,现任中共德昌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