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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探析

◇ 省总工会课题组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5G技术等新一代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经济作为一种基于数字技术的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与实体经济加速融合,正在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能和稳定扩大就业的助推器。随着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在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变革的同时,对企业组织形式、劳动分工、用工方式、产业结构、职工队伍结构、劳动关系、就业形态、权益保障等方面也带来了重要影响和深刻变化。工会组织肩负着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重要职责,要顺应数字时代的机遇和挑战,在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团结引领广大职工挺立数字经济潮头、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担当、作出新贡献。

一、数字经济时代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特别是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催生出大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据统计,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从2005年的2.6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超55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已超40%,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和关键引擎。数字经济的兴起,创造出大量新就业形态和岗位,日益形成一支规模庞大、就业灵活、分布广泛的新就业群体,并持续扩大。依托现代数智平台就业的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直播电商等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2023年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数据显示,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与传统就业形态及劳动者相比,新就业形态及劳动者的组织方式平台化、就业契约去劳动关系化、全职就业兼职化、工作时间碎片化、工作地点灵活化及流动性强、组织程度偏低等特征明显。在数字经济主导的灵活用工模式下,对传统劳动用工模式造成颠覆性的影响,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关系认定、权益保护、劳动保障等方面带来不少新情况新问题,进而对职工合法权益维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带来不小的冲击。职工所需、党政所盼,就是工会担当作为的方向和目标。工会只有准确把握和科学应对数字经济时代带来的就业形态之变、职工结构之变、劳动组织方式之变、劳动关系之变、职工所需所盼之变,才能精准发力、善作善成,当好数字经济时代广大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贴心人”。

二、数字经济时代新就业群体面临的困境和问题

(一)“去劳动关系化”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带来的新困境

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数字劳动成为一种重要的劳动形态,平台企业与依托平台就业的劳动者通过网络平台和虚拟化方式,遵守相应的约定和规则,共同完成一项劳务目标,实现劳务提供和给付,逐渐形成一种“就业契约去劳动关系化”的新型劳动关系。“去劳动关系化”不仅直接增加了数字劳动者就业的不稳定性,使其在劳资冲突中处于相对劣势地位,而且权益容易受到侵害,难以得到有效维护。调研发现,部分平台企业为降低用工成本,采取加盟、代理、承揽等方式拉长用工链条或让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成为商事主体等规避劳动关系,导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往往面临“无雇主化”或“多雇主化”等劳动关系认定难的困境。

(二)“组织方式平台化”对维护新职工群体权益带来的新困境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引发了数字产业内的角色重构,“平台—个体”的“合作”式、“自雇”式共享经济用工模式,逐步取代了用工企业直接用工模式。在平台用工模式下,原有传统用工模式下用工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内容也随之改变。但同时,新就业形态的用工平台化、去雇主化等特征,劳动者流动性强、组织性弱等特点,与工会属地化组建和管理为主的传统方式不相适应,其建会入会难的问题较为突出,如何应对“组织方式平台化”“劳动者分散化”带来的挑战,尽可能地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到工会中,确保其“有会可入”“应入尽入”,是当前亟须解决的问题。

(三)“全职就业兼职化”对新职工群体稳定就业带来的新困境

数字经济时代催生了大量的平台企业,产生大量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字变革也逐渐改变了相关行业和一线岗位劳动者的工作方式和工作面貌,以微信、抖音直播、移动支付等代表的数字化工作平台和工具,被广泛运用到餐饮、零售、交通、旅游、教育、医疗、政务服务等诸多行业和一线工作岗位,为从业者和劳动者带来了工作革新与便利。与此同时,全职就业兼职化、雇佣关系多重化日益普遍,灵活用工、灵活就业人员快速增加,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遍流动性较高,工作变换频繁,导致其职业生涯往往被分割为无数片段,职业专注度下降,不确定性增加,抗风险能力减弱。调研发现,新就业群体呈现年轻化、门槛低特征,以四川某新区新就业群体为例,从年龄来看,45岁以下15014人,占比74%;从学历来看,专科及以下17871人,占比88%,其职业稳定性较低,更换工作频率较高。

(四)“工作地点灵活化、工作时间碎片化、工资薪酬计件式”对新职工群体的权益维护带来的新困境

数字经济背景下,劳动者对传统固定劳动场所、劳动时间的依存度、依赖性大大降低,不存在传统用工“朝九晚五”、固定集中的工作地点和时间,对劳动环境、劳动场所和劳动时间选择的自由度大大增加。劳动者在享受“工作地点灵活化”“工作时间碎片化”“工资薪酬计件式”带来的便利的同时,其权益保护也变得更加困难,劳动者隐性失业、半就业、不完全就业的风险增加。调研发现,以四川某新区新就业群体为例,从工作时长来看,每天工作8—10小时的占69%,每天工作大于10小时的占15%;从收入情况来看,月收入在5000—10000元的占71%,月收入超过10000元的占12%。在“四季无休、三餐不定”的工作常态下,从业者休息休假不足、“隐性疲劳”、收入不稳定等问题客观存在。

三、数字经济时代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对策建议

时代在发展,事业在创新,工会工作也要发展、也要创新。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是工会永葆生机活力、当好桥梁纽带的动力所在。只有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精神谋划推进工会工作,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才能携手迈进更加美好的“数字未来”。

(一)聚焦建会入会,积极推动数字经济下行业工会的建立和规范化运行

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吸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的实惠性。要紧扣数字经济背景下,广大职工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行业特点和实际需求,分级分类制定相关服务和关爱措施,强化其合法权益维护,加大入会政策、入会好处宣传,吸引广大职工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愿意入会、主动入会、积极入会。二是要进一步增强组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的统筹。要创新入会模式,协调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引领作用,抓住共享经济平台及相关从业人员较为集中的外卖、快递、网约司机、货车司机等行业重点,统筹推动相关行业集中化、常态化建会入会,进一步提高工会组织在数字经济领域的覆盖率。三是要进一步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的稳固性。要结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流动性强、工作稳定性弱的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流动会员”管理机制,确保相关会员组织不脱离、保障不断档、福利不缺失。

(二)聚焦工会数智化建设,积极探索新经济形态下创新工作方式的有效路径

一是要强化数字化思维,提升数字化能力。要利用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工会和职工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运用,发挥数据对工会工作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打造“智慧工会”,推动工会工作数智化转型,更好满足职工的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二是要强化需求导向,不断完善工会数智化建设。要紧紧围绕职工群众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平台相关服务功能模块,强化职工群众需求迫切的政策指引、维权服务、技能培训、普惠服务、困难帮扶等重点领域数字化应用功能建设和完善,进一步提升职工群众享受工会服务的便捷化水平,增强获得感、幸福感。三是要强化网络兼容和协同,提高数智化程度。在建好建强地方工会数字化平台的同时,要注意各地乃至全国工会数智化平台的一体性和兼容性,防止重复建设和互不兼容等问题。要积极推进全国工会数智化“一张网”建设,推动工会数字化平台与其他政务平台的有机融合、互联互通,最大程度上便利职工群众。四是要加强工会数字化平台使用的宣传培训,强化使用推广。要加强对工会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提升其数字化工作本领。要加强对职工群众的宣传推广,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数字化技能培训和相关职业指导,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助力数字经济发展。

(三)聚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完善数字经济劳动权益保障机制

一是要适应数字经济领域劳动关系的新特点新变化,强化法律规范。要强化工会对涉及职工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的话语权、参与权,找到实现劳资两利、有效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平衡点,及时理顺劳动法律关系、填补法律空白、消除法律模糊地带,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有法可依。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矛盾、劳动争议多元调处机制,推动平台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二是要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推行劳资双方集体协商。要着力破解工会组织与平台企业在数据资源和算法控制上的不对等性,利用数字技术,加快构建数字空间工会体系,缩小和消除数字鸿沟,从根本上提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底气、手段和水平。要从技术、法律、政策等多个层面,强化工会对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体协商的指导和推动,抓住龙头企业、重点企业,紧扣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点事项、关键保障、核心利益开展集体协商,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三是要以数字化思维推进企业民主管理。要协调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力量,充分发挥行业工会作用,探索建立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台企业管理运行状况公开制度,着力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字素养和能力,推动职工有效参与平台企业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聚焦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助力数字经济时代实现共同富裕

一是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要破除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零和博弈的思维定式和管理机制,切实把双方的思想和行动凝聚到共同促进企业发展、共同享受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上来。二是要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体系建设。根据不同数字经济行业、平台企业用工特点,分类指导各行业各企业履行职工劳动保障义务,构建“不完全劳动关系”下的劳动者权益有效保障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基本权益。三是要加强就业形态劳动者关心关爱和帮助服务。要统筹推进“会、站、家”一体化建设,强化“党、工、青、妇”的有机联动,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保障水平,使其有尊严、有保障,更有发展。

(课题组成员:张德强、吴蔚、曹益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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