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组团式、网络化城市群和都市圈的实践进路
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分类指导与功能统筹相结合的规划体系。针对不同区域的发展阶段、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实施差异化发展策略。东部发达地区城镇化已进入成熟阶段,应聚焦存量优化与质量提升,通过城市更新、创新驱动与低碳转型增强城市竞争力;中部地区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期,应强化产业承接与交通枢纽功能,依托都市圈建设提升区域辐射力;东北和西部地区应立足生态和资源优势,积极探索资源型城市转型和生态宜居城市发展路径。在城市群和都市圈内,应着力构建功能互补、结构清晰的城市体系,强化中心城市辐射功能与中小城市专业化节点作用,统筹重大生产力布局、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服务跨区共享、标准互通,全面提升区域空间组织效能。
加快设施联通,筑牢综合交通与数智技术双支撑的基建网络。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城际公路为补充、港口航线为延伸的多模态区域综合交通体系,重点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的“四网融合”,着力打通省际、市际“断头路”,推动港口协同与航线加密,提升区域通勤效率和交通韧性。同步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全域覆盖,加快推进5G网络、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布局,合理配置算力资源与数据中心,推动公共数据有序共享与跨域流通。依托大数据构建城市运行监测、预警与协同处置机制,为实现智能交通、环境治理和应急联动等典型场景提供数智支撑,塑造“数字孪生+协同治理”的城市群发展新范式。
深化产业协同,构建创新驱动与专业分工相结合的产业生态。强化跨区域创新走廊的聚合与辐射功能,构建开放协同的区域创新系统。可借鉴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经验,系统构建跨行政区域的创新合作机制,整合沿线城市高校、科研机构与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主体,推动知识溢出与科技成果转化,形成跨区域研发与制造联动格局。完善基于价值链的空间分工与产业协作,引导中心城市聚焦研发设计、总部经济等高附加值环节,支持中小城市依据自身产业基础承接制造配套功能,形成“总部+基地”“研发+生产”等跨区域产业协作模式。推进跨行政区产业园区共建与标准互认,破除制约要素流动的制度壁垒,系统提升城市群产业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
推动服务共享,筑牢普惠均等与城乡一体的民生保障。推动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与均等化。在医疗领域,建设跨区域医联体和远程协作网络,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在教育领域,鼓励成立跨区域教育联盟和集团化办学共同体,完善师资与课程共享;在养老领域,探索异地服务协同与标准衔接;在政务领域,拓展“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一站式”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效率与满意度。同时,强化县域在公共服务体系中的枢纽功能,通过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的服务能级和品质,增强县域对农村转移人口和返乡群体的吸引力,有效疏解人口向中心城市过度集聚的压力,促进城乡融合与区域整体协调发展。
健全治理机制,创新跨行政区协同与利益平衡相结合的体制机制。探索构建多层级、多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类规划传导与政府间政策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协同共治机制,在强化政府跨域协调与监管服务职能的同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创新跨区域利益分配与风险共担机制,通过税收分享、GDP分计、生态补偿、土地指标调剂等制度设计,合理调节地区间利益分配。探索设立区域共同发展基金,为重大跨区域项目和公共服务提供资金支持,系统性提升城市群和都市圈的治理效能与发展韧性。
(《国家治理》 2025年第1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