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市场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的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系列重要文件,对规范统计工作、提高数据质量提出了更严要求。市场监管统计数据是反映市场主体发展和市场秩序状况的“晴雨表”“风向标”,涵盖市场主体、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监管执法、消费维权等领域,对于服务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做好市场监管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意义重大、使命光荣。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统计政策法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等重要文件要求,健全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在全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是切实夯实源头数据质量。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严格履行《市场监督管理统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一步坚守法律底线、规范统计行为、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以“打牢统计基础、优化统计服务”为目标,积极争取属地党委政府在人财物上给予基层更大倾斜;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通过技术手段整合上报平台数据,帮助基层简化报送程序;加强统计人员能力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依法统计能力和业务素养;优化规范统计调查流程,严格统计数据质量监督,把依法统计贯穿于统计调查各个环节,切实堵住数据造假、弄虚作假漏洞;探索建立涵盖市场监管统计工作各环节、各岗位的质量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对统计数据进行质量评估。按照“能清则清、能并则并、务实管用、全面压缩”的原则,做好统计报表设立、调增等审核备案,尽可能推动“一表多用、一表多能”,让基层腾出时间精力提高数据质量。
三是严格把关数据质量审核。认真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的要求,认真审核下级上报的统计数据质量,通过指标排序、公式审核,与历史数据横向、纵向比对等方法,消除数据计量单位、增速异常和数据不平衡等问题,增强数据的协调性、匹配性、真实性,对存有疑问的数据及时反馈下级核实订正。按规定及时公开数据报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统计结果经得起公众检验,特别是对于外报的重要数据,实行层层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做好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严格审查把关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汇总数据。
四是强化统计数据分析运用。围绕四川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和总局“一个大市场、两个强国、三个监管、四个安全”工作着力点,强化统计工作调研和数据分析。加大12315投诉举报、食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监管、执法案件办理等指标跟踪力度,强化监测预警作用,揭示潜在的风险隐患,科学部署工作节奏,变“被动监管”为“主动预防、靶向监管”。运用数据科学评估市场监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实施效果,帮助查漏补缺、有效推动工作。聚焦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等省委省政府关注的重点任务,深入开展数据指标纵向横向对比研究,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报告,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真实依据。
五是严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大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认识。认真履行《市场监督管理统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职能职责,监督本部门统计单位、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能,做好业务范围内的统计工作。严格统计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录入数据,谁负直接责任;谁汇总数据,谁负监管责任”,从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管理、数据质量核查等环节,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建立统计数据核查制度,采取实地督查、数据质量抽查等方式,适时对本级和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统计数据核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数据质量不高的及时通报提醒、督促整改。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大力整治企业年报数据、执法办案数据等 “源头造假”和统计造假行为,严肃查处统计数据失真、人为篡改数据等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涉及一人追究一人,切实提高市场监管统计数据质量,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四川省委党校第6期较高职级公务员进修班学员,现任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规划处二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