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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金华:“投资于人”彰显政策民生导向

“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两个重要途径。“投资于物”体现在资金资源投向基础设施等实物资产,而“投资于人”则将资金资源更多地投入到人的发展机会与能力培养、民生保障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投资于人”,既可以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又能够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成为宏观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理念和指引。

“投资于人”,要把民生保障作为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的重点投入领域。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对医疗、教育、养老、住房保障等基本民生和重点领域的经费保障。今年宏观政策的“民生”成色更加明显,预算安排明确要“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更好惠民生促消费”。提振消费措施中更加突出民生实际需求,支持扩大健康、养老、托幼等服务消费,促进数字、智能、文旅、体育等消费新热点加快发展。同时,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等一系列措施,受到广泛关注和点赞。

“投资于人”要同“投资于物”紧密结合起来。“投资于人”和“投资于物”并不互斥,可以相互协同、配合。保持基础设施、工业等投入,可以夯实发展的物质基础,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而“投资于人”则可以有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能力,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两者相结合,可以形成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更好地促进高质量发展。

当然,“投资于人”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政策实施和资金投入要进行充分论证和评估,统筹需要和可能、当前和长远,精准施策、适时适度。在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的同时,注意财政可持续性,在高质量发展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只有把宝贵的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用在刀刃上,提升使用绩效,才能真正惠及百姓民生。

(《经济日报》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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