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社会保障”
秋平:
深刻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内涵要义
中国共产党坚持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既遵循现代社会保障基本规律,又立足中国人口多、底子薄、城乡区域差距大的基本国情,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建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世界上规模最大、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
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新中国成立伊始,全面建立劳动保险制度。改革开放以后,党把社会保障作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制度安排,确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搭建起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四梁八柱”。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以坚持人民至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保障关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中国共产党围绕覆盖全民、人人享有的目标,推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城乡统筹,将更多的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不断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织就世界上覆盖人口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安全网。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致力于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政策举措,有效纾解群众防范相关风险的后顾之忧。
以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为鲜明主题。高质量发展,体现的是人民群众需要的时代特征。可持续发展,体现的是社会保障代际平衡和制度成熟的发展规律,是对建设更为可靠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要求。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必须遵循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规律,把握稳定性、连续性、累积性民生工作特点,着力解决社会保障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为重要原则。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能脱离这个最大实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遵循“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民生工作思路,循序渐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不断形成阶段性成果,在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持续让群众看到新变化、得到真实惠。
(求是网 2025年1月6日)
魏后凯:
社会保障是乡村振兴最大难点
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推进中,面临的一大难题是短缺与闲置现象并存。随着城镇化的持续推进,未来农村人口和村庄数量将呈减少趋势。比如农村学龄儿童到县城上学,带来乡村学校等公共设施闲置问题。要破解这一难题,首要举措在于顺应城乡人口变化态势,依据乡村常住人口,对公共资源配置以及乡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布局予以优化。
近年来,城乡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差距持续缩小,但其中一些地方差距依然显著。在各类差距中,社会保障是最大难点。城镇职工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与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多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与养老保险。实际上,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养老险的人群中,95%为农村居民。两类保险间的差距反映出城乡差距,且这一差距悬殊,例如城镇职工与城乡居保人均养老金相差近20倍。缩小差距、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长期过程,需持续研究、探索与推进。
根据我们的调查,农村居民养老最基本的诉求是居家养老。2024年我们进行了中国乡村振兴综合调查,对14个省份472个村庄的60岁以上老人进行问卷调查发现,近90%的受访者期望居家养老,希望机构养老的比例不足6%。要解决资源错配问题,需更加重视农村居民养老需求,把加力支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置于更重要的地位,实行医养结合,推动互助式居家养老,构建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农村居民养老需求。
(“长安街读书会”微信公众号 2025年6月3日)
林闽钢:
以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为导向 不断提升民生福祉
社会保障是实现全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发挥着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重要作用。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的总体要求,以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新举措,对于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聚焦将更多人群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劳动权益保障与劳动关系相挂钩的传统管理方式难以适应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非正式的就业模式。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就业变动大、工作稳定性低,并由此带来收入连续性差、容易出现断缴(保)等问题,这部分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如何得到有效保障,是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的关键。《意见》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劳动权益保障问题,以增加面向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灵活性为重点,创新社会保障制度弹性设计和包容性管理。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兜底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意见》就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作出具体部署。一方面,充分运用大数据比对与实地摸排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另一方面,采取制定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兜准兜牢民生底线,让更多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第二,多管齐下改革创新,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总体水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保基本”的社会保险制度。《意见》提出,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设置,合理确定缴费补贴水平,适当增加缴费灵活性,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同时,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予以社会保险补贴。这些改革举措将增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灵活性和有效性。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意见》适应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收入不稳定特点,重点围绕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提出相应措施。这些措施都是从实际出发,在总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改革经验基础上,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减轻群众看病负担的有效举措。
第三,以低收入群体作为社会保障公平性政策设计的基准,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质量。围绕低收入人口如何由“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变,《意见》提出“合理确定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相挂钩”。这一措施有利于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相适宜的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其他社会救助标准的统筹衔接,为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向低收入家庭拓展提供支撑。
(《光明日报》 2025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