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党在国统区如何加强纪律建设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严明的纪律不仅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更是党展现力量、凝聚战斗力的源泉。抗日战争时期,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共中央南方局在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领导下,针对国统区特殊环境和革命形势的变化、党组织的发展态势及党的建设内在需求,不断深化纪律建设,确保国统区党组织始终保持强大的凝聚力、组织力和战斗力,为党的革命事业不断取得胜利提供了坚实保障,并积累了诸多宝贵的历史经验和时代启示。
在理论诠释中不断筑牢党员纪律意识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斗争中,始终将纪律置于首要位置。1938年10月,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着重阐述了纪律的核心价值,指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没有纪律,党就无法领导群众与军队进行胜利的斗争。”
南方局书记周恩来在《我的修养要则》中将“遵守纪律”作为自我要求的重要一环,在《怎样做一个好的领导者》中强调南方局领导干部需要时刻“有高度的纪律性”,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循党章做事。
南方局的其他领导人和党员干部亦从不同维度对党的纪律进行了深刻的阐述。1942年11月,邓颖超在《论党的纪律》一文中强调,共产党的铁的纪律不同于一般纪律,更有别于其他政党的纪律,“其本身是带有强制性的,但却不能机械地执行,用片面的命令主义,更非用以绳人与惩人的法规,而是必须基于全党党员的自觉性上面”“是所有党员应该遵守的”。新华日报创办者潘梓年从党组织的基本原则出发,提出“高度的纪律性是我党最显著的一个特征,也就是我党最伟大的一个优点”,并阐明“我们的纪律是保护党员的自觉性,我们的纪律是建立在党员们的自觉性之上”“只有建立在高度的自觉性之上,才能将纪律性提高到最高度”。
在制度保障中不断完善党纪党规
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党内法规制度是党的纪律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全民族抗战爆发后,中共中央相继发布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文件,进一步完善细化了中央和地方各级组织的工作规则和程序,明确了违反纪律行为的处分措施。
南方局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系列具体制度,如《关于组织问题的决定》《关于秘密工作的决定》《关于组织问题的紧急通知》《大后方党组织工作紧急处置办法》等,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优化。
皖南事变后,南方局根据周恩来的指示,成立了保密工作委员会,以童小鹏、龙潜、袁超俊为核心,制定了保密工作条例,涵盖“对内部文件保管使用的规定;工作人员外出行动的纪律;还有工作人员在外应付突变的措施”等。这一条例后来成为党在国统区对敌斗争、应付突发事件及执行保密工作的行动指南。
在具体执行时,针对不同工作情况和人员,既有统一规定又各有侧重。其中对机要通讯与交通人员的纪律要求尤为严格。如:“机要人员需要每天24小时待岗,收到电报交译电员立即译文,送领导传阅,不存档,不登记,即时烧毁;发出电报,交机要人员立即译成密码送交报务员,发出后立即烧毁;译电员不得泄露电报内容,违者将受处分。在外勤制度方面,机要报务人员外调工作需按身份准备服装和证件,禁止与家人朋友通信,特殊情况须经党组织批准;进城须两人同行,禁止单独行动。”
在党员培训中不断丰富纪律教育内容
纪律教育是纪律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自觉性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在国统区,南方局一方面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中央“隐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十六字方针,另一方面严格加强各级党组织的思想建设,切实有效开展党内教育活动,强化组织纪律和秘密工作教育。
1939年,南方局在重庆机房街70号和红岩嘴13号分别举办了两期党员干部训练班,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建设等,研究群众工作与秘密工作,开展革命气节和纪律教育。5月18日南方局作出《关于秘密工作的决定》后,在文件处理及党员必须遵守事项上制定了18条规定,并通过电报通知各省委和八路军驻各地办事处、通讯处,要求口头传达,严禁书面传达。
皖南事变后,周恩来多次对坚守人员进行保密与气节纪律教育,强调一旦被捕,必须保守党的机密。整风时期,周恩来规定每周四为“党日”或学习日,在渝公开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和新华日报编委以上干部以及曾家岩的干部,这一天都要到红岩村集中学习,并“制定了加强组织纪律、遵守保密制度、反对自由主义和根据工作分工范围开展调查研究等办法”。
南方局下辖的各省党组织,在转变斗争策略的过程中,按南方局指示举办党员干部训练班,加强纪律教育,整顿巩固党的组织。1939年初,中共川康特委召开会议,贯彻南方局“质重于量,巩固重于发展”的组织原则,开办三级训练班,加强党内教育,提高党的纪律性。同年10月,中共川康特委召开扩大会议,加强党员教育,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并进行秘密工作训练、纪律与气节教育等。1941年,面对反共逆流,四川地方党组织对教育形式与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调整。教育内容上更侧重于坚守各项纪律,从而有效应对实际情况。
在率先垂范中不断发挥正向引导作用
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守纪律,还要模范带头守纪律。国统区共产党人高度严格的守纪精神,为党组织的巩固和各项工作的完成,提供了可靠保证。
据宋平回忆,红岩时期“党的生活非常严谨,从周恩来同志起,都参加党的小组会,过严格的党的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集体,从南方局机关到新华日报社是个战斗的集体,思想高度一致,纪律十分严格。”在南方局青年组党小组的一次学习会上,党小组长刘光请周恩来作会议总结。周恩来立即指出:“该党小组长作总结。你对我这个党员有什么要求,给什么任务,我都接受。可是你要我代替你作党小组会的总结,不大合乎党规吧?”“开党小组会,我们都要受组长领导,难道有什么特殊党员吗?”
南方局机要通讯和秘密交通战线的党员,虽工作环境艰苦,但始终自觉遵守纪律,严守秘密工作原则。交通点线人员为做好工作,需要辛勤劳动,与特务周旋。有的同志职业单调枯燥,特殊情况下失去组织联系,仍能耐心等待,直至与组织重新取得联系。
在批评教育中不断增强党员纪律观念
纪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唯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方能彰显其约束力,必须做到有纪必执、执纪必严、违纪必究。1939年,南方局发布的《关于组织问题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一切组织和每个党员应绝对遵守最近南方局所发的秘密工作通知,并责成各级组织经常监督与考察秘密工作的情况,凡违反与破坏秘密工作条例的组织与党员,必须受到处罚,直至把整个组织解散(重新改组)和开除党员出党。”
当时南方局机关中既有很多革命资历深厚的老同志,也有一些担任支部领导工作的年轻干部。部分年轻干部出于对老同志的尊重,疏于管理,导致一些老同志纪律意识有所松懈。周恩来了解情况后及时指出:“支部要管,不要失职,要敢管老革命,老革命也要服从支部领导。”这为南方局支部干部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指明了方向。曾有一位早期入党的老同志不愿接受支部的审查,周恩来亲自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且明确指出,支部是每个党员过组织生活的基层单位,也是具体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任务的基层单位。每一个党员都必须自觉服从和执行支部决议,只有支部具有权威性,党的决议才能有效落实,组织生活才能充满活力。
南方局在纪律建设方面的历史实践,充分证明了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对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缺乏理论指导就会迷失方向,缺少制度保障就难以持续发展,做不到率先垂范就会失去凝聚力,不敢真正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就会失去效果。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自律与他律并重、倡导与惩戒结合,实现思想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协同推进。
(作者单位:重庆红岩革命历史博物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