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干部政绩观偏差应筑牢“三道防线”
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提升既是此次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也是关键环节。各级党组织要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取得实效,尤其要健全防范政绩观偏差的长效机制,必须从严从实查改干部在思想认识、制度执行、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持之以恒筑牢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三道防线”。
要筑牢思想防线
部分干部因学习不足、外界干扰等因素,出现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偏差,存在党性不强、立场不坚定、私心杂念较重等问题。履职中,有的干部重地方利益轻中央部署、重部门利益轻群众利益、重当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安逸守成轻担当作为,其政绩取向背离初心使命、损害党和人民利益。
要治理这些政绩观偏差,首先必须筑牢思想防线。干部思想防线的构筑,应通过党校培训、单位业务培训、支部组织生活等途径实现常态化、长效化。要组织党员干部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政绩观指导思想端正;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新发展理念及高质量发展相关理论原则,确保政绩目标方向正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系列重要论述,确保政绩取得的方法路径科学;用好政绩观正反典型案例,引导干部明辨是非、把握标准;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调查研究的工作要求,主动倾听群众对干部政绩的评价与建议,切实把为民造福落到实处。
要筑牢制度防线
权力制约机制不健全,易导致干部决策独断、下属迎合偏离大局;科学发展制度不健全,易引发重速度轻质量、重发展轻安全、脱离实际盲目举债建设等问题;政绩考核体系不健全,易催生重显绩轻潜绩、重数据轻实效、弄虚作假求快政绩等倾向;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健全,易出现“以数字论英雄”,老实干事、深耕民生的干部得不到及时重用;政绩问责制度不健全,存在重考核轻追责、重治标轻治本的问题,导致干部偏差难自查、难纠正。
要治理这些政绩观偏差,必须筑牢制度防线,使干部“不敢”走偏:一是完善干部权力制约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干部在工作时依法用权而不敢夹私货、伤民利、损公信;二是完善科学发展制度,确保干部长期坚持新发展理念不动摇,持续抓好高质量发展,不敢搞低质低效、破坏环境、脱离实际、事故频发的发展;三是完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以落实科学发展、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实干实绩为重点构建考核指标体系,考核要综合年终结果和日常管理、单位汇报和群众口碑等信息,全面评估显绩与潜绩、经济与社会、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发展与安全等方面的业绩,防止干部只务虚不务实;四是完善干部政绩正负面清单制度和问责制度,对于政绩考核发现的问题,既要严肃问责,又要尽快纠正,更要着力治本,防止有关干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成事与干不成事一个样。
要筑牢监督防线
部分地方对干部监督乏力,助长政绩观跑偏:党内监督不到位,干部缺乏约束,下属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人大、政协监督偏软,多正面评价、少较真问责;社会与群众监督渠道不畅,难获取真实情况、难反映问题、难有效评价,催生官本位思想、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行为。
要治理这些政绩观偏差,必须筑牢监督防线,使干部“不能乱干”:各地党委应健全干部政绩观的监督体系,使干部在获取政绩的过程中不能恣意妄为。一是强化党内监督,防止搞形式。各地党组织应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开展纪律监督,在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责成有关干部限期整改政绩问题;对政绩问题严重的干部应及时问责,防止其他干部出类似问题。二是改进人大、政协监督,防止走过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定期收集汇总干部、群众对有关干部政绩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在干部述职、干部评议、干部考察等环节依法提出监督意见,防止人大、政协的监督形同摆设。三是加强社会和群众监督,防止被轻视。各地应完善社会、群众对干部政绩进行监督的制度,既要鼓励和支持媒体、群众日常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有关干部政绩的真实感受,又要支持和鼓励他们列席干部述职会、评议会、考核会并发表真实意见。各地党委政府不仅要依法依规采纳媒体、群众对有关干部政绩的合理化建议,还要严肃查处压制、打击、封锁说真话的媒体和群众的组织及个人。(作者系四川省委党校应急管理培训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