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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于人”:乡村青年人才流失的扭转路径

赖虹羽

破解乡村青年人才流动困境,关键不在于阻止人才流出,而在于重构“投资于人”的完整链条,使乡村成为人才能够“保值增值”的场域。

第一,从“一次性投入”转向“全周期投资”。 当前政策往往“重引进、轻培养”,难以形成长期黏性。真正的“投资于人”,应贯穿人才的整个生命周期:引进时提供有竞争力的待遇和发展前景;培养时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发展时打通晋升通道;保障时完善教育、医疗、住房等配套服务。只有形成“全周期投资”闭环,才能增强留任意愿。

第二,从“政府主导”转向“多元共投”。 当前投资主体主要是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不足,既受制于财政资源,也难以形成可持续机制。应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鼓励企业在乡村设立分支机构、开展技能培训、提供实习岗位,形成“企业投资人才、人才服务企业”的良性循环。同时鼓励社会力量设立专项基金、开展公益培训、提供创业孵化。通过共建特色产业学院等“产学研”协同模式,实现“多元共投”。

第三,从“硬性投入”转向“软硬结合”。 过去的投入往往侧重于硬件建房子、修路、买设备。但青年人才还需要发展空间、价值认同、情感归属。必须加强“软件”投资: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氛围,搭建交流合作、展示才华的平台,培育开放包容、积极向上的组织文化。只有“软硬结合”,才能真正留住人才的心。

第四,从“投资个人”转向“投资生态”。 个体人才的投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投资人才发展的生态系统。要投资产业生态,培育特色产业,创造优质就业岗位;要投资公共服务,缩小城乡差距,让青年在乡村也能享受高品质的教育、医疗、文化资源;要投资制度环境,简化审批、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法治保障,让青年创业创新没有后顾之忧。

传统的“推拉”视角把人才视为被动的“受力者”,而“投资于人”的视角把人才视为主动的“投资者”。“投资于人”让青年人才看到在乡村的投入是有回报的,而且是可持续、可预期的回报,既有物质层面,也有精神层面;既有短期,也有长期;既有个体,也有社会。

乡村青年人才流动的治理,本质上应着眼于“投资于人”的制度设计。它要求我们重新思考:乡村对人才的投入,是否真正形成了有效的回报?政府、企业、社会各方,是否真正形成了协同投资的格局?青年人才在乡村的发展,是否真正实现了“投入有回报、付出有收获”?只有回答好这些问题,乡村才能真正成为人才愿意扎根的热土。

(作者单位:米易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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