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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四类人”作用 切实做到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刘洪斌

绝对贫困已经消除、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之际,如何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为专家学者研究的重点和基层实践的方向。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都离不开人这个重要支撑。因此,村社干部、专业农户、普通村民、帮扶力量这“四类人”的作用发挥至关重要。

一、高度重视农村人力人才困乏问题

无论是精准脱贫还是乡村振兴,都离不开人这个关键因素。但是农村人力不足、人才断层已经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制约因素。

(一)农村人力不足人才断层严重。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2004年至2020年连续十七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分年度解决每一阶段面临的发展短板。截至“十三五”末,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由于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空心化问题严重。尤其是四川70%的山地丘陵地带,人力人才外流更加严峻。中江县集凤镇坭宾寺村有1018户2836人,实际上日常在家农户只有500户左右,不足1500人;共产党员69名,在家年轻共产党员只有2名,且均在村委会工作;80后劳动力日常在家的不足20人,且以经商、跑运输和在村委会工作为主。大量的农村人力流出、人才流失,留下的是一大堆土坯房、一些老年人、极少数留守妇女和中小学生,虽然有意于乡村振兴,但无力于乡村振兴,更不利于乡村振兴。

(二)人力人才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乡村振兴是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其中,除人才之外的其它方面,很大程度上可以投入大量物力财力来缓解或者解决。我国农村现有常住人口、培育的人才和留住的人才远远不能够适应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需要。没有人才的乡村振兴,产业振兴将会项目规划难、发展壮大难、带动致富难;没有人才的乡村振兴,文化振兴将会有效组织难、普及推广难、教化引导难;没有人才的乡村振兴,生态振兴将会贯彻实施难、环境改善难、文明养成难;没有人才的乡村振兴,组织振兴将会示范带头难、基层治理难、管理保障难。因此,乡村振兴,人力是基础,人才是关键。既要充分利用农村现有人才,也要不断吸引外来人才,还要借助社会帮扶力量,更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组织好协调好这些人力人才资源投入乡村振兴。

二、充分认识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四类人”的价值

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个不同阶段,村社干部、专业农户、普通村民、帮扶力量这“四类人”的价值和作用有很大区别,面临着从被动到主动、从心动到带动、从客体到主体、从联系到联动的角色转换。只有充分认识,准确把握,才能够发挥其最大价值。

(一)充分发挥基层治理者的主导作用。基层治理者在这里主要是指基层村社干部。在脱贫攻坚阶段,精准脱贫是政治任务,村社干部主要充当了宣传员和执行者,讲政治,守规矩,首先要做好上级安排的任务,因为凡贫必扶,贫者为大。在完成政治任务的基础上,只有少数村干部探索出了一些产业发展新路子。在乡村振兴阶段,并不是每一个村(社)都有自己的优势和资源,都能够借助乡村振兴的东风实现发展振兴,需要村社干部化被动为主动,想办法、争项目、谋发展。

(二)充分发挥先行致富者的带动作用。先行致富者在这里主要是指专业农户,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脱贫攻坚带头人和创业带头人等农村一批先行致富者,他们是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脱贫攻坚阶段,扶贫项目无法吸引有实力的大企业来农村投资兴业,只有少部分本地的小老板出于对家乡的那份感情,在接手扶贫项目,维持运转。因为农村输血多,造血少,导致致富带头人少,先富带后富的作用难发挥。乡村振兴阶段,专业农户可以在党委政府大力发展产业的政策支持下,借力发展适合本村本镇资源禀赋的项目,起到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三)充分发挥普通劳动者的主体作用。普通劳动者在这里主要是指已脱贫人口和非贫困人口。脱贫攻坚阶段,党委政府主要服务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这部分群体构成复杂,既有本村居住的,也有外地居住的,不论哪里居住的,都要帮扶到;既有原来为完成任务随意报的,也有后来按程序产生的,不论哪部分,都要扶起走;既有年轻的,更有年老的,且以分户的老年人居多,占到60%左右,不论其儿女生活怎么样,都要帮起来。乡村振兴阶段,从帮扶少部分绝对贫困户变成了依靠并造福全体村民,普通村民成为乡村振兴的有生力量,实现乡村振兴的主体。

(四)充分发挥爱心帮扶者的助力作用。爱心帮扶者在这里主要是指各种帮扶力量。在脱贫攻坚阶段,有许多爱心帮扶者,他们有的联系了三五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有的联系了七八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还有成千上万的第一书记驻村开展扶贫工作。中江县集凤镇1600多户贫困户,县乡帮扶干部就有300人,平均每个帮扶责任人联系帮扶5到6户;帮扶企业有30家,每个村平均一家帮扶企业。但是这些人大部分充当了宣传员和联络员的角色,帮扶企业则缺少主动性。乡村振兴阶段,要发挥帮扶责任人和帮扶企业在基层治理、产业发展、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使他们真帮真见效,实现联动发展。

三、创造条件发挥“四类人”作用

乡村振兴阶段,如何创造条件切实发挥出“四类人”的作用,成为能否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并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

(一)提升村社干部能力。一是选好致富带头人。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实践证明,凡是经济社会发展好的村(社),都有一个致富带头人。在2021年换届时,要着力选好村党支部书记:对于先进基层党组织,考虑保留现有的党支部书记;对于经济基础较差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可以选派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或者从其它优秀基层党组织中选人担任第一书记或村党支部书记;还要注重从优秀农民工和退役军人中选优配好村党支部书记。二是壮大队伍。一个篱笆三个桩,村级建制调整后,农村面临面积增多和人口增加但村干部人数减少的严峻形势,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成为关键。要根据各村实际配备驻村干部,加强镇村联络;要加快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后备干部储备;要培养优秀村组干部,充实班子力量。三是提升能力。农村干部很少有机会走出去参加市外或省外考察培训,要借助组织部或党校“阵地课堂教学+异地现场教学”的培训模式,选择与本地区地理环境资源禀赋相似的发达地区学习借鉴,支持村社干部走出去开阔视野。四是加强资金监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都有大量财政资金投入。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有效防止群众富起来,乡村兴起来,干部倒下去。

(二)壮大专业农户队伍。一是明晰产业规划。乡村振兴,产业先行,这对于专业农户是一个重大发展机遇。党委政府要科学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充分考虑本地专业农户的自身实力和综合条件,将他们尽可能的吸纳进来参与乡村振兴。二是提供投资便利。充分发挥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的作用,做好与专业农户的对接和沟通,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提供劳动力、土地、技术等便利条件。三是加强人文关怀。要坚持“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既要“亲情”“亲切”,也要“清楚”“清白 ”,以感情留人,积极作为,靠前服务,解决他们投资兴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让他们依靠政府但不依赖政府,使其全力投入乡村振兴。

(三)解决普通村民所盼。一是对低收入群体分类帮扶。对于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但是对于儿女经济基础条件较好且有赡养能力的分户老人,在国家保持帮扶政策不变老人生活有保障的前提下,教育其有赡养能力的子女赡养好自己的老人,党委政府的角色要从主导变为辅助,侧重于解决这些老人的应急、救助帮助和医疗等。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帮扶成效还不稳定的贫困户、收入不稳定的已脱贫户和边缘户,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后续帮扶工作。二是鼓励回乡创业。乡村振兴,关键离不开人,要出台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参加乡村振兴的政策,吸引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或者参与农业产业项目。要发展农业生产和特色产业,避免乡村振兴变成了盖房子,导致农村土地资源浪费,生态环境破坏。三是完善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完善的养老医疗保障体系是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定心丸。在现有的保障体系上,要健全养老保险,着重建立“个人缴费为主,财政、集体补助为辅”的适应农村实际的养老保险体系,使普通老百姓能够在年老回乡后活得有尊严。要完善医疗保险体系,尽量保持个人缴费基数不变,由国家财政补贴日益增加的缴费成本。四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要在原有基础上拓宽农村主要道路,争取实现双车道;要完善电力通信设施,保障电力稳定畅通;要改善农村居民饮用水,使山地丘陵地区村民一年四季都能喝上安全水;要改善医疗卫生条件,使吃药不出村、输液不出镇,将基本就医消化在基层。

(四)优化帮扶力量构成。一是优选队伍。农村低收入人口受身体素质、发展环境等制约,发展机会少,掌握资源少,如果没有外在的帮扶力量介入,很难跟上社会发展步伐。在脱贫攻坚基础上,要优化帮扶力量,因人因户配备帮扶干部,根据水利、电力、通信、产业、基础、医疗卫生、文化等发展要素因村配备帮扶部门,实现帮得上、帮得起、帮得好。二是严选企业。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关键,这离不开企业投资兴业。要选择有能力有责任心的企业开展帮扶工作,避免形式主义假大空。要整合帮扶资源,选准帮扶项目,实现帮一个成一个,使帮扶项目真正成为摇钱树。三是逗硬奖惩。帮扶工作既是一份责任也是一份荣誉,不能够只拿荣誉不尽责任。要避免“蜻蜓点水走一走、来去匆匆看一看”的形式主义。对于造成负面影响的帮扶干部和帮扶企业,要进行问责。

(作者系德阳市委党校市情研究室主任、副教授,中江县集凤镇坭宾寺村第一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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