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或新成果,并对本学科发展或经济建设、社会进步有一定意义,表明作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学科知识,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以马列主义、毛主席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二、学位论文必须是系统完整的、有创造性的学术论文;论文应有自己的见解,对提出的观点和见解作出比较充分的分析和论证。

    三、言之有理,持之有据,逻辑严谨,文字通畅。

    四、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论文应在导师领导下独立完成,不得剽窃他人作品。论文所引用的经典作家、文献资料和他人的观点,均应注明出处和来源,并且复制比控制在20%以内(由学术行为不端检测系统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

    五、论文字数不低于40000字,一般不超过60000字。
 

学位论文撰写及提交的程序
 

    一、选题

    论文选题应符合所学学科和专业范围。在导师指导下,确定选题。

    二、拟定开题报告,进行开题报告审核

    论文选题确定后,硕士研究生应撰写详细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包括论文选题、选题理由、本选题国内外研究现状(可用文献综述形式介绍)、框架结构、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等内容。开题报告封面格式请参考本手册附件一。

    研究生部将在中期考核中安排专业指导组进行开题报告审核,开题报告审核小组一般由本校的五名相关专业硕士生导师组成。

    三、开题报告的修改和完善

    要求: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中期考核小组对开题报告的修改意见,对论文选题、结构等问题进行完善。

    由学生将《开题报告审核意见汇总表》提交给导师,并在导师指导下最后完成开题报告的修改。开题报告完善后,由导师在《回执》上签字确认。

    四、学位论文撰写 

    要求:学生在导师指导下,严格按照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进行论文写作;导师应在论文质量、学术道德规范、写作进度等方面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监督。

    (一)完成论文撰写及修改:论文开始前,务必提前学习《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了解论文写作的注意事项、格式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并做好论文撰写计划;撰写过程中应加强学生和导师之间的沟通交流(面对面论文指导次数不应低于5次,并且做好每次交流的记录),强化导师的指导作用;在整个论文撰写过程中务必将尊重学术道德、遵循学术征引与注释规范、保证论文质量、控制好撰写进度贯彻始终。

    (二)论文定稿:要求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论文写作和修改,论文必须在导师认为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以后才能定稿,并由导师在纸质论文初稿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表》上分别签字确认。

    五、论文检测、打印及提交

    要求:学生应严格按照研究生部的质量和时间要求,完成论文提交工作;导师应把好论文的质量关,督促学生严格按照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论文。

    (一)论文提交程序:论文定稿—→检测论文—→打印论文—→提交论文。

    (二)打印论文:论文检测合格后,凭签署导师意见的纸质论文初稿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表》进行论文打印。应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打印,逾期打印费自理。

    (三)提交论文:第一次提交5本纸质论文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表》;第二次提交9本纸质论文,要求导师在其中一本论文的封面签署“同意提交答辩”的意见。论文应在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