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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光法学讲座(56):从法学院到法院——法律思维的转变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7日 部门/单位:法学教研部 签发人: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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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下午,蜀光法学讲座(第56期)开讲。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罗登亮应邀为法律硕士研究生作题为“从法学院到法院——法律思维的转变”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法学教研部主任吴涛主持,期刊社主任郑妮、法学教研部副主任胡业勋、法学教研部教师代表、2024级与2025级全体法律硕士研究生聆听讲座。

罗登亮以“法科学生为何需要培养裁判思维”切入,阐述了裁判思维在法律实务中的重要地位。他紧密围绕理论思维向实务思维的转变,从三个层面展开论述:一是逻辑之问,指出法学院多训练演绎推理而司法实践常用逆向推理,强调法官应以社会公益为出发点,灵活运用逆推法,避免机械套用理论模型;二是事实迷雾,揭示在证据矛盾或缺失时,法官如何运用经验法则与证据规则,于不确定性中抽丝剥茧、寻求相对确定的裁判依据;三是找准诉的构造,强调精准界定诉讼请求是裁判的前提,法律人应从解决问题的实际角度出发,而非仅停留于理论推演,才能真正把握案件的核心争议。三个层面层层递进,为同学们厘清了从法学院思维向法院实务思维转变的关键路径。

罗主任的讲解层层递进、深入浅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温度,让大家在生动的案例中深刻体悟到法律思维从课堂到法庭的转变之道。在随后的自由提问环节,同学们围绕实务困惑踊跃发言,罗主任逐一耐心解答,现场气氛热烈活跃。胡业勋在总结中对罗主任的精彩分享表示感谢,并勉励同学们打牢法律基础知识,学会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避免陷入“我认为”式的主观推断。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同学们纷纷表示对法律实务工作有了更加清晰、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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