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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组织领导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0日 部门/单位:科研处 文:李新 图:杨恒雨 签发人:杨志远

 

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对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提出“三步走”总体框架,实现这一目标任务,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创新基层治理制度、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等方面压紧夯实,为全面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切实把党的力量和主张传递到基层这一国家治理的最末端

基层治理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基层治理各方面,贯穿到基层治理全过程,切实把党的力量和主张传递到基层这一国家治理的最末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基层治理工作的领导,把党对基层治理领导的各项部署贯穿到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方方面面,强化党的领导制度建设与执行,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推动基层治理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确保基层治理工作始终与党中央相向而行、同频共振。

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在领导体制上,《决定》提出成立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履行牵头统筹、组织协调、督导落实等职责,市县党委相应健全领导机构,有效把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工作统领起来。在工作机制上,《决定》明确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委组织部,承担日常工作;省直有关部门承担法定职能范围内的基层治理工作;市县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乡镇(街道)党组织书记肩负直接责任人职责,并将基层治理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综合考评,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构建省市县乡四级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构建统筹联动新型工作格局。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基础上,着力构建党委领导、多方参与、共治共建的统筹联动新型工作格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构建各级党委在基层治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格局;始终坚持人民当家做主、以人民为中心,拓宽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导向格局;始终坚持依法治理改革创新、治理与发展相结合,把基层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以基层之治破解发展之困,构建法治与发展双促进的路径格局;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目标格局。

打牢夯实新时代四川城乡基层治理的制度根基

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深化基层治理制度改革,以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完善为制度建设目标,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简便高效的制度体系,打牢夯实新时代四川城乡基层治理的制度根基。

构建治理制度体系。在乡村治理上,《决定》提出完善村党组织领导村级治理体制机制,制定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健全乡村服务惠民机制,建立“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长效机制等。在城市治理上,《决定》要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加强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创新,加快社区服务供给体系建设,建立新市民服务管理机制,健全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等。在能力建设上,《决定》指出要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渠道,健全基层治理法治保障体系等。要按照《决定》关于城乡基层治理制度设计的总体安排,抓紧查漏补缺,该建立的要抓紧建立、该完善的要抓紧完善、该配套的要抓紧配套,努力构建“省上定蓝本、市州出细则、县乡抓落实”的四川城乡基层一体化治理制度体系。

提升治理制度执行力。强化制度落实。制度建立之后就要付诸实施、见诸行动。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要争当制度执行的表率,示范引领基层群众增强制度意识,尊崇制度、敬畏制度,自觉维护制度权威,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事的工作格局,把基层治理工作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轨道,推动《决定》明确的各项基层治理制度安排一一落到实处、见到实效。鼓励探索创新,在落实制度刚性要求基础上,营造鼓励探索、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制度环境,鼓励基层因地制宜,把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起来,走出一条具有四川风格、地域特色的城乡基层治理新路子。

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治理效能的质量和水平是检验制度优势的重要实践标准。必须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基层治理的每一项制度都必须“放下身段”、回归基层群众,避免“高高在上”。要聚焦关乎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聚焦基层治理实践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愁所盼。要充分吸纳总结推广基层探索实践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好群众首创精神,让基层治理制度真正植根“乡土”。要通过开展跟踪督导、成效检查提升基层治理制度的执行力落实力,让制度散发出威慑力约束力。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及时研究解决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实现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的有机融合。

不断加强各方面的保障配套和支持力度

基层治理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改革度深的系统性综合工程,需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多元施策,以提升治理能力、激活内生动力为目标,不断加强各方面的保障配套和支持力度。

人才支撑要先行。在人才引进上,加大基层公务员、基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招录引进力度;发挥“五老”作用,有效把基层治理人才吸引进来、储备起来。在人才培养上,聚焦选调生、乡村人才、高素质农民、社区工作者等基层治理人才,建制度与抓工程相结合、基层实践与专门培训相结合,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人才综合素养。在人才政策上,加大支持力度。

投入保障要跟进。加强财政保障,将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社区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和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全力进行保障。构建经费、报酬、待遇增长机制,适当增加村级办公经费和村干部基本报酬,逐步提高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建立健全村干部、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待遇增长机制,让基层治理工作者有靠头、有盼头。增强“造血”能力,不断增强村(社区)对符合条件资金进行统筹使用的自主权,对有条件的地方允许探索发展社区经济,有效提升村(社区)自我发展能力。

示范引领要有力。在目标上,既向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全国乡村治理试点和示范村镇创建冲刺,也在省级层面创建乡村治理示范村镇,搭建城市社区建设示范工程、基层治理省级示范社区等平台,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在对象上,既有城市社区、示范村镇、村党组织等单位和组织,还有优秀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等个人,努力形成“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的良好发展态势。

激励约束要并重。在激励上,针对县乡村三级党员干部,通过选拔重用、物质报酬等方式,在政治、职级、待遇等方面给予激励,鼓励多干事干成事,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基层治理中敢担当有作为。在约束上,聚焦村(社区)“两委”成员,完善考核退出机制,及时调整不胜任、不尽职成员;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基层治理实干者、担当者鼓劲撑腰。

(作者系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来源:四川日报 https://epaper.scdaily.cn/shtml/scrb/20200109/2296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