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讲话指出,“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既充满活力又拥有良好秩序,呈现出活力和秩序有机统一”。这一重要讲话精神明确了现代社会中秩序与活力的应然关系,对我国新发展阶段的社会治理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
应当说,实现秩序与活力的有机统一,是社会治理的根本目标追求。当今世界,人们日益认识到,在现实社会的治理过程中,民主、法治等是手段,不是治理的最终目标,整个社会的有序性,也即“熵减”,才是最高价值所在。长期处于快速后发超越状态的当代中国,发展进程是“时空压缩”式的,因此秩序与活力的关系问题对中国的现代化而言尤为关键。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这表明我国已经初步实现了社会秩序与社会活力、快速发展与长期稳定的相对平衡。社会是不断发展进步的,调节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的体制机制随之不断完善,才能不断适应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要求。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向往不断涌现,对社会发展提出更高的质量要求,尤其是人们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六个方面的需求日益增加,这就要求必须根据时代变迁和人民需求的变化规律,在更高层面推动实现社会秩序与社会活力的有机统一。
总结我国既往社会治理创新的成功经验,可以认为实现这一新的目标要求,需要更加强调以社会合作推进社会治理实践创新。社会合作是指社会群体依据共同认定的原则采取合作行动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行为取向和社会状态。作为一种在社会交往领域内进行的合作,社会合作是对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和价值关系进行调整和再均衡的过程。通过社会合作行动来提升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结构的优化,从而最终实现秩序与活力的高水平均衡。
在社会治理实践中更好地推进社会合作,需要从多个方面共同着力。
把社会合作理念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作出了“两步走”的战略安排,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其中包括“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也就是说,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多主体多层次的社会合作,形成新时代改革发展稳定的社会共识和社会合力,从而为实现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安康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激活传统文化中的社会合作精神。中国传统社会重视基于人情的互助,形成了一种典型的自发性社会合作。康熙年间有县志记载,“农家村居,情甚亲昵。有无相通,老少相爱。耕获以力相助。有上世遗风焉”。表面上看,这种换工行为是一种经济互助,但所有经济关系都是镶嵌于社会结构之中的,从“共力助之”“递相犒劳”“情甚亲昵”等表述来看,在换工行为背后,参与换工行为的人们最为关心的实则是一种社会关系的助固,以及由此带来的社区和睦和情感愉悦等,这是传统社会自发性社会合作行动的基本特征。在当代中国基层治理实践中,无论是村民理事会、红白喜事理事会、乡贤评理堂,还是乡规民约、市民公约,都带有明显的传统的社会合作色彩,未来需要在现代法治理念的指引下,进行新一轮的资源重组、组织重建和制度更新。生活中,小至一些群体性互助行动,如帮助农民工的“打工之家”、帮助老年人的乡村互助养老组织和“时间储蓄银行”等,都是通过创新来解决一些社会问题,从而构建出一个更加强调社会合作精神的社会。
总结实践中创造的社会合作精神。新中国成立以来,自觉地进行社会合作一直是群众路线在基层社区层面的重要呈现。20世纪50年代全国推广了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60年代浙江形成了“枫桥经验”,改革开放之初全国各地普遍建立了治安联防队,以及全国上下持续数十年开展防治血吸虫病的“送瘟神”行动,所有这些都是我国社会合作行动的典型样本。最近十多年来,全国各地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中出现了浙江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北京市的“朝阳群众”“石景山老街坊”和上海的“市民议事厅”、成都的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等,都是在党和政府直接领导和主动引导下所形成的多方治理合作的新做法。还有,我国取得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重大战略成果,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及的“人民战争”,尤其是基层治理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等,也包含了鲜明的社会合作色彩。可以说,时至今日,这种“守望相助”的社会合作思想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群防群治等社会合作新做法已经成为中国社会运行中的一项基础性社会机制。作为一种习以为常的生活制度,它甚至已经沉淀至当代中国人的社会心理深层。未来,还需要不断总结和宣传实践中创造的新的社会合作精神。譬如,总结伟大的脱贫攻坚精神这一全新的集体意识,使这一精神中所蕴涵的以人民为中心、勇于担当、甘于奉献、自立自志、共建共治等社会合作精神特质,转化为完成新征程新使命的强大驱力。
凝炼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文明。自为性社会合作是指所有参与合作的社会群体都将社会合作视为该群体中所有成员无意识中遵循的一种基本行为规范、一种共同的社会交往价值和原则。从当代中国实践状态来看,一些社会群体的行为是自发性合作行为,但占主流的是自觉性社会合作的状态,自为性社会合作处于一种相对缺位状态。在当前各地的社会治理实践中,如果能够探索出德治融入自治和法治之中的有效途径,通过引导使德治在治理中占据重要地位,则自为性社会合作就会逐步地自然地自发。因此,激活传统的自发性社会合作模式,宣传各种自觉性社会合作模式,其目标都不仅仅是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睦,更要在社会合作过程中逐步让其中的理念自成体系,从而构成一种无意识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唯有如此,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创造形成的各种社会合作型价值理念、制度体系和实践行动,才能最终在社会基本价值层面不断沉淀,社会合作才能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文明的应有之义和鲜明特征。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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