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上午,攀枝花市委十届第116次常委会会议在会展中心召开,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会议就学习贯彻好《条例》精神提出意见:一要提高思想认真,增强学习贯彻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担负起“办党校(行政学院)、管党校(行政学院)、建党校(行政学院)”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对党校(行政学院)的领导,推动《条例》精神落地落实,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抓好学习研究,把准《条例》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条例》通篇贯穿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系统阐明了党校(行政学院)办学的职责定位,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措施有力。要深入学习研究,读原文悟原理,把准吃透《条例》的基本要义、核心精神和具体要求,更好地用以指导实际工作。市委党校(行政学院)领导班子要带头学习《条例》,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带动全校教职工由浅入深、全员覆盖抓好学习,促进教职工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各县(区)党委也要及时组织学习传达《条例》精神,推动《条例》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人心。三要扎实贯彻落实,推动攀枝花市党校(行政学院)工作迈上新台阶。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组织、财政、人事编制部门要立足自身实际,找准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突破口,在加强党校(行政学院)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现场教学基地打造、激励机制创新等方面全力支持党校(行政学院)的工作。市委党校(行政学院)要认真落实《条例》要求,不断提升办学质量水平,同时扎实做好近期各方面工作,加快推进三线建设干部学院建设,抓好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等工作,不断夯实我市党校(行政学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会上,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唐成斌汇报了党中央新颁布的《条例》起草的背景、坚持党校姓党的新要求、党校(行政学院)的职责定位、各级党委职责的规定、班次和学制上的规定、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方面的规定、关于办学保障上的规定等文件主要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