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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8日 部门/单位:办公室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四川行政学院

关于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4日至4月1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进行了巡视,并于7月5日向校(院)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此次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校(院),是对校(院)委会领导班子和全校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校(院)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共反馈4个方面12条24项问题,提出3个方面的整改要求。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的意见、指出的问题、提出的要求,校(院)委会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立说立改,着力建章立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整改掷地有声、常态长效。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巡视意见反馈后,校(院)委会高度重视,对巡视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赓即于2021年7月5日下午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议,学习领会巡视整改要求,全面认领巡视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研究制定整改具体措施,全面部署巡视整改工作。7月16日,校(院)委会领导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党校工作的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整改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整改推进过程中,班子成员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既挂帅牵头,又出征推动,既亲历亲为,又严格督促,带领各部门、各党支部(党总支)对照问题立说立行抓整改,建章立制抓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上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巡视整改工作在校(院)委会统一领导下,成立常务副校(院)长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校(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开展巡视整改工作以来,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于立军同志高度重视,召集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作出整改工作指示。常务副校(院)长李新同志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解决整改重点、难点问题;分管负责同志和整改牵头部门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多次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和工作座谈会,细化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形成全校(院)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配合、教职工积极参与,合力推进整改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

三是明确目标任务,压实整改责任。校(院)委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巡视反馈的意见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研究,按照巡视组开出的“医嘱”和“药方”,制定并印发《校(院)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校(院)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意识形态与选人用人两个专项整改方案。针对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2条24项问题,将其中14项列为立即整改事项,制定36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整改落实对账销号制度,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传导整改压力,确保整改工作落地生根、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推进整改落实。校(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校(院)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建立巡视整改工作周报制度,对整改事项全程跟踪、定期催办、及时汇总,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加快推进整改事项,确保整改进度和效果。同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问责问效,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五是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坚持“马上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解决存在问题和促进完善提升相结合,将整改融入到日常工作当中,着力推进建章立制,推动巡视整改做细做实,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保障党校(行政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长远、注重预防,着力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钱管物管人管事,努力实现整改成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巡视及整改工作以来,已出台《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十四五”建设和发展规划》等规划,修订完善《校(院)支出管理办法》《校(院)采购管理办法》《校(院)教职工外出讲课及参加学术活动管理办法》等制度。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巡视反馈“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问题

(1)严格中心组学习。严格执行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不少于1次集体学习,强化校(院)委会领导班子政治理论武装。巡视后,已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一是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论述。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召开4次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新时期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三是2021年7月1日上午,组织全校党员干部集体收听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直播盛况;下午,召开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专家座谈会,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四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等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陕西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党史十二讲》等内容。

(2)抓实党支部学习。一是加强对校(院)各党支部理论学习的指导督导,制发《校(院)关于抓好近期党员学习教育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和督促各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2021年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传达学习于立军校长调研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向周永开同志、柴云振同志学习活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走心。二是建立定期检查工作记录制度,机关党委每个季度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三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校(院)委会成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分别为所在支部和分管部门(支部)党员讲专题党课。

(3)积极探索党校教师管理体制创新。积极开展对其他省市党校教师管理体系建设模式的调研咨询,借鉴其先进做法,结合本校实际,研究探索适合本校教师特点的管理模式,研究制定《校(院)高质量成果考评激励办法》《校(院)教研部门创新驱动考评激励办法》,进一步调动和激发教研人员开展教研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研究制定《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十四五”建设和发展规划》。2021年9月26日,《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十四五”建设和发展规划》经校(院)委会审议通过,正式出台。《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要求,坚持把党校姓党根本原则贯穿始终,着眼实现“四个愿景”发展目标,对“十四五”期间校(院)各项工作进行了谋篇布局和安排部署。

(5)研究制定《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科研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已形成初稿,正在对照《校(院)“十四五”建设和发展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修订完善关于四川长征干部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等方面制度。

(6)尽快完成省委2018年下达的配电房改造等目标任务。一是校(院)配电房改造已于2021年8月份整改完毕,拟于2021年11月竣工验收;应急指挥中心已于2021年4月27日验收并投入使用;2020年5月已印发《校(院)关于加强开放办学工作的意见》;2021年1月已出版《四川民族地区蓝皮书》,3月出版《四川乡村振兴蓝皮书》;2018年起草了《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草稿,经与省委组织部沟通,不再单独印发文件,此部分成果及内容转化在省委组织部办公室2019年5月印发的《四川市、县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办法(试行)》(川组通〔2019〕34号)、2020年10月印发的《市县级党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川组训〔2020〕31号)中。二是扎实推进四川长征干部学院总部建设及省委党校校园改造提升。根据省政府、省发改委有关批复,校(院)委会研究制定了《四川长征干部学院总部建设暨省委党校校园改造提升项目立项后重点任务细化落实方案》,明确了项目立项后各项工作的时间表、任务书,项目建设正在全面展开。

(7)按照“三步走”人才队伍建设思路,逐步提高专职教研岗位占比。加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干部教育名师工程10大举措,通过更加精准的引才举措,积极引进学科带头人、孵化名师名家和优秀教研骨干、遴选储备优秀年轻博士,每年向社会招录博士研究生充实教研岗位,逐步提高专职教研岗位占比。

(8)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支出管理,加强预算的科学编制,压减一般性支出,推进勤俭办校。

2.针对巡视反馈“履行课题研究和决策咨询职能有短板”问题

(9)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已完成40个未在规定时间结项课题的清理工作,已清理退回校(院)相关课题经费127.72万元。对2021年新立项课题,严格按照课题立项和结项要求管理。2021年,校(院)国家级课题立项7项、结项2项。立项省社科重大项目2项、一般1项、专项1项。

(10)提高决策咨询成果转化率。通过加强对“新人”的培训指导、探索设立智库成员选聘机制、对申报项目进行“跟踪孵化”,加强对决策咨询队伍的技能培训等措施,不断提升“新人”掌握决策咨询选题、调研、写作能力的效能,增强校外协作研究效能,推动课题成果“应转尽转”,切实提升决策咨询项目完成质量。2021年以来,报送决策咨询件58件,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智力支持和参考。

3.针对巡视反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弱项”问题

(11)切实担起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研究意识形态相关工作,结合校(院)实际,充分发挥思想引领作用。2021年以来,校(院)5位专家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省委宣讲团成员、3位专家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宣讲团成员深入基层开展宣讲;专家教师在《光明日报》《学习时报》等主流媒体发表理论文章16篇,8位专家学者接受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等媒体采访。

(12)修订完善相关制度。2021年9月1日,校(院)印发了新修订的《校(院)教职工外出讲课及参加学术活动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对教职工外出讲课及参加学术活动的报批、备案和意识形态要求。

(13)层层传导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压力。通过召开校(院)委会会议、教职工大会、班子民主生活会、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活动,加强警示教育,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纪律意识和阵地意识。组织校(院)各支部(总支)特别是教研部党支部抓好以案明纪、以案示警学习教育,强化“党校讲台有纪律”意识。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4.针对巡视反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4从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和处理。一是及时纠错纠偏。全面梳理自查上一轮巡视以来校(院)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处理情况,按照“两项法规”及有关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漏报情节较重的一名处级干部,给予诫勉问责处理。同时,对相关工作人员提出批评,要求深刻反思,汲取教训,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二是抓实干部教育管理和责任压力传导。校(院)专题研究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的相关处理事宜,明确将查核一致率与填报对象个人及本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评先评优以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挂钩。建立个人事项风险人员名单库和错情反馈提醒记录制度,加大对风险人员填报信息校核力度,实行重点对象“点对点”错情反馈等机制,切实提升校(院)查核一致率。

15加强对“外来办班”的监管。严格执行《计划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程》,加强精细化管理,在教学计划制定、授课教师邀请、学员用餐日常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分解措施,做好工作预案,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内部监管,对校(院)餐饮管理人员和第三方服务公司格外餐饮公司两名服务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5.针对巡视反馈“重大项目和资金管理乱象较多”问题

16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一是严格执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第16号令)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实施条例》《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21年版)开展招标活动。二是对《招投标实施条例》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切实加强监管,并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三是严格落实校(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相关情况,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格按规定在集体决策前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招标采购文件严格开展需求论证、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项目决策合规合法。

17严格采购项目管理。2021年3月30日,已修订完善《校(院)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采购相关要求办理财务审核及支付程序。加强业务人员责任心教育,加强校(院)采购管理办法和招投标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升采购项目管理水平。强化采购人代表责任,加强履责监督提醒,督促其在参与招投标过程中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18加强大额资金监管。一是组织校(院)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住建、财政部门组织的线上、线下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建立项目机制,对校(院)职工住房旧改项目等在建工地均要求参建各方严格履行“三管两控一协调”的工作职责,严格工程进度款、结算款拨付核算、管理。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大额资金支出达到限额的均提交校(院)委会会议审议。四是会同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省直纪检监察工委,对私设“小金库”、形成“账外账”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和立案审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处分,对违纪所得进行追缴。

19加强科研出版经费使用管理。2021年5月17日,已印发《校(院)支出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校(院)出版经费管理,据实支付出版费。严格按照出版管理办法规范管理,确保出版资金合规使用。

6.针对巡视反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屡禁不止”问题

20全面清理和纠正违规发放补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7.针对巡视反馈“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

2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校(院)委会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坚持重要议题上会前及时提醒相关部门,充分征求校(院)领导意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

8.针对巡视反馈“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22严格落实加强党内组织生活要求。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2021年7月16日,校(院)委会领导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校(院)委会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校(院)委会班子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支部严肃党内组织生活。

9.针对巡视反馈“执行选人用人政策不规范”问题

23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一是规范开展民主测评。2021年7月,在校(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环节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我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办法相关规定,通过发放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表,对考察对象进行包括“总体评价、综合测评、专项测评、主要特点和不足”等四个方面的民主测评,并将统计分析结果纳入考察材料内容,35名处级职务(职级)晋升人选民主测评实现全覆盖,做到全面准确了解干部现实表现。二是规范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针对上一轮巡视以来干部选任出现的公示时间不规范问题,校(院)已在2020年12月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整改,在2021年7月开展的处级干部选拔任前公示中,也严格规范执行。

24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和储备力度,加强对人才队伍的总体分析研判,科学编制干部人才需求和补充计划,提高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通过公开遴选、公开考核招聘、考核选调、择优选择优秀军转干部等方式引进人才,人才队伍总量得到高质量补充,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改善。启动实施名师名家引才项目,已于2021年7月发布招聘公告,面向全国公开选聘10名高层次、高水平学科带头人才。二是精准实施名师孵化培育计划,选派30余名管理类师资赴浙江大学参加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选派近40名政治类师资赴北京大学参加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三是加强干部培养力度,大力储备优秀年轻干部。巡视后,调整处级领导干部10名,选拔补充处级领导干部6名,其中,正处级领导干部1名(35岁)、副处级领导干部5名(平均年龄39岁)。

25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全面推进校(院)干部人事档案自查自纠,实行清单管理,全面对校(院)管理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查漏补缺、审核认定。截至2021年9月,已完成204人专项审核初审、33人“回头看”、组织认定86人,组织校(院)400余名在编在岗教职工规范填写干部履历表。

10.针对巡视反馈“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26强化抓党建工作责任落实。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常务副校(院)长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制定《校(院)委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校。2020年校(院)《机关党建工作总结》和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均提交校(院)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27加强党员发展管理。加强向省直机关工委的沟通汇报,根据校(院)申请入党人员情况,科学制定每年党员发展计划。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及时调整党员发展指标并上报省直机关工委。积极动员优秀教职工、优秀在校硕士研究生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做好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结合实际细化党员发展工作流程与制度,严把党员发展政治关、过程关、审批关,扎实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工作。

28依规依纪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制度规定,扎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确保校(院)党员及时、足额缴纳党费。

29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为抓手,扎实抓好“三会一课”、 主题党日、谈心谈话、党员培训、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切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支部组织力、战斗力。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党支部工作手册》抽查检查,确保支部手册及时规范记录,杜绝以打印信息代替会议记录情况发生。

(四)落实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1.针对巡视反馈“部分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30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加强工作调研,落实机构人员,研究制定《校(院)内部审计办法》,确保尽快建立校(院)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31加强实时对账。2020年末事业基金结余已全额编入2021年预算中。

12.针对巡视反馈“存在‘纸面整改’的现象”问题

32)开展批评教育,推动整改落地。校(院)召开违规使用公车批评教育会,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务出行保障办法》等制度规定,校(院)分管公务用车和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对不严格管理和违规乘用公务用车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校(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有力举措,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好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紧盯时间进度和整改进度,扎实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统筹抓好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和巡视发现线索问题整改,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主责主业、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着力抓好整改落实,用整改的行动和效果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优化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固化整改成果,扎实有效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对照整改问题清单,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整改不到位决不销号,整改不彻底决不收兵,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彰显政治忠诚、体现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推动校(院)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校(院)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87386942;邮政信箱: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43号,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机关纪委;电子邮箱:446238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