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就我校(院)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公告》规定,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3日(星期日)14:30—18:00;
地点: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蜀华办公楼301室(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43号)。
三、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一)《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表“单位或主管部门”栏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证明材料各1份并盖章。
(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五)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六)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1份并盖章。
(七)符合《公告》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或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
(二)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递补。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
(四)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的职位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及时联系通知。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28-87351143。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四川行政学院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