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四川行政学院
关于开展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三届精品课暨第二届教学管理优秀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省直机关党校,各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大型企业党校: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校院《深化教学改革 推动“用学术讲政治”的意见(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定于2019年12月举办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三届精品课暨第二届教学管理优秀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推荐时间
2019年10月15日—11月15日
(二)评审时间
2019年12月16日—19日
二、评选机构
(一)评审专家组
由省委党校、省直机关党校、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大型企业党校有关专家、分管教学负责同志以及主体班学员组成。
(二)评选工作办公室
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委党校教务处,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有关具体事宜。成员由省委党校教务处、培训部、办公室、业务指导处、信息技术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三、评选范围
(一)“用学术讲政治”精品课评选范围:省直机关党校、各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大型企业党校系统在职教师在主体班讲授的理论教育课、党性教育课和能力训练课。
(二)教学管理优秀奖评选范围:省直机关党校、各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大型企业党校。
四、评选标准
(一)“用学术讲政治”精品课评选标准
1.政治性。用学术讲政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观点、结论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术性。注重理论阐释,注重学理支撑。学术框架科学,学理逻辑顺畅。
3.现实性。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强,能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紧密结合学员的思想与工作实际展开教学。
4.生动性。讲课艺术性强,表达清晰,富有感染力。
5.启发性。授课能开拓学员视野,引发思考。能进行对比分析,具有一定国际视野和历史维度。
6.规范性。教风教态良好,讲义完整规范,课件制作精良,讲课时长2小时。
(二)教学管理优秀奖评选标准
1.坚持党校姓党,按照“突出党的理论教育与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的要求,围绕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能力培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学科为基础,做好教学设计。
2.加强教学管理,积极推进“用学术讲政治”的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与教学改革效果突出。
3.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拥有一套比较完善的教师培养与培训制度和机制。
4.根据教学需要,组织编写或选用体现党校教学特色、具有较高质量和水平的教材。
五、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循评审标准,宁缺毋滥。
六、推荐及评选指标
省直机关党校、各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大型企业党校各推荐报送1堂精品课,精品课评选指标不超过推荐课总数的40%;教学管理优秀奖评选指标不超过申报总数的1/3。
七、表彰奖励
(一)以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文件形式公布评选结果,并在蜀光网、《四川党校报》刊载。
(二)以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名义对精品课主讲教师和教学管理优秀奖获奖单位进行表彰,颁发奖状和证书。
(三)各党校行政学院可根据实际并参照相关规定,奖励精品课主讲教师。
八、成果利用与推介
(一)对精品课及其主讲教师、教学管理优秀奖获奖单位,在蜀光网和《四川党校报》上进行宣传报道。
(二)精品课进入四川省干部教育信息平台课件库,精品课及任课教师进入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程库和师资库。
九、推荐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请各党校行政学院于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寄送至省委党校教务处,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报材料的党校,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二)推荐材料
1.精品课参评材料:提交《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评选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20份,提交DVD光盘(内含课程视频和课程PPT,视频内容为教师讲1堂课的完整实况,课时为2小时)3套。
2.教学管理优秀奖参评材料:提交《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学管理优秀奖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60份。
3.请教学管理优秀奖参评单位准备在集体评审会议上发言。发言内容为本单位教学管理情况介绍(如需使用PPT,请将PPT于12月1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时间不超过8分钟,无须寄送。
4.申报材料所提交的纸质材料统一用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三)材料邮寄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43号,中共四川省委党校教务处
联系人:谢娜,电话028-87351149、15700311608,邮箱673445517@qq.com。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四川行政学院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