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院《主体班优秀教学奖和优秀教学组织奖评选办法》(川委校〔2011〕46号)和《主体班教学管理规程》规定,在2020年8月31日下午召开的第二次教学工作会议上,评审组成员通过不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2019—2020学年度主体班“优秀教学组织奖”2名,“优秀教学奖”10名。现在获奖名单公示如下:
优秀教学组织奖:
党史党建教研部“5·12”汶川地震灾害应对研究与培训中心
优秀教学奖:
黄 辉、李禄俊、袁 威、龚 会、胡业勋、韩宏亮、储连伟、吴险峰、禹竹蕊、喻海翔
干部职工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一周内,以真实姓名向教务处反映情况,以便核实。举报电话:028-87351149。
特此公示。
教 务 处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