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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对市县级党校业务指导十二条措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4日 部门/单位:业务指导处 文:周茹、易顺 签发人:李新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四川行政学院

关于印发《〈加强对市县级党校业务指导十二条措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校(院)各部门:

经校(院)领导同意,现将《〈加强对市县级党校业务指导十二条措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加强对市县级党校业务指导十二条措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加强对市县级党校业务指导十二条措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加强对市县级党校业务指导十二条措施》,现制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如下。

一、提升教学培训质量

1.指导落实《市县级党校主体班班次办学规范(试行)》,规范班次设置、课程设置、教学管理等内容。

牵头部门:教务处

配合部门:业务指导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建立党校主体班次备案制度。

牵头部门:业务指导处、教务处

配合部门:各教研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1月

3.每年制定全省党校系统主体班课程体系建议清单,并下发市县级党校。

牵头部门:教务处

配合部门:各教研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指导市县级党校建设主体班精品课,打造地方特色教学课程,建设本级党校教学案例库。

牵头部门:教务处

配合部门:教务二处、各教研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打造四川长征干部学院教学模块,2022年底前为5个分院分别打造2-3门精品课程。

牵头部门:教务二处

配合部门:党史教研部、各教研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6.定期开展全省党校系统精品课暨教学管理优秀奖评选。

牵头部门:教务处

配合部门:各教研部门、信息技术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2022年底前开发10个省级教学基地和20个省级现场教学点,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和中国故事四川篇章。

牵头部门:教务处、教务二处、国际合作交流部

配合部门:各教研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二、提升科研咨政水平

8.每年面向全省党校系统立项一批重大研究项目、一般调研项目;每年与市县级党校联合攻关,开展一批专题研究。

牵头部门:科研处

配合部门:各教研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每年设立一批智库基地研究项目,支持市县级党校联合开展咨政服务。

牵头部门:决策咨询部

配合部门:各教研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鼓励市县级党校参与全省党校系统理论研讨会、承办省委党校主办的省级学会年会和长征精神主题论坛。

牵头部门:科研处、教务二处

配合部门:党史教研部、其他教研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做优做精党的建设等3个省级智库,做大做强省委党校5个校级智库,定期调整优化市级党校10个智库研究基地,设立若干县级党校智库研究基地,构建全省党校系统“3+5+10+N”智库协作体系。

牵头部门:决策咨询部

配合部门:各教研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定期开展全省党校系统科研咨政评奖。

牵头部门:科研处、决策咨询部

配合部门:各教研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适时出版优秀科研成果汇编,下发全省党校系统学习交流。

牵头部门:科研处

配合部门:决策咨询部、各教研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提升管理服务实效

14.建设四川干部网络学院,逐步构建兼容、开放、共享、规范的全省干部网络培训体系。

牵头部门:信息技术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办好省委党校“蜀光讲坛”,根据需要搭建省市县视频共享平台。

牵头部门:教务处、信息技术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分步分类指导市县级党校推进“智慧校园”建设。

牵头部门:信息技术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完善全省市县级党校办学基本信息年报数据库。

牵头部门:业务指导处

配合部门:信息技术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加强党校系统图书馆(室)特色资源库和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建设,向市县级党校开通全部数据资源库使用权限。

牵头部门:图书馆

配合部门:信息技术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联合市县级党校和有关干部学院共建长征精神数据库。

牵头部门:图书馆

配合部门:教务二处、党史教研部、各教研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20.定期召开全省党校校长会议、全省党校系统机关党建工作交流会和业务对口部门管理服务专题会议。

牵头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

配合部门:业务指导处、研究室、图书馆、信息技术部、组织人事处、财务处、行政后勤处等相关管理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用好《四川党校报》及微信公众号、《四川党校通讯》等平台。

牵头部门:办公室、业务指导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2.建立省市县三级主体班共建共享师资库。

牵头部门:教务处

配合部门:组织人事处、各教研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3.指导市县级党校建立健全学员管理、教学质量评估、后勤社会化服务等制度。

牵头部门:进修部、培训部、教务处、行政后勤处

配合部门:各管理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加强工作综合指导

24.修订省委党校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市县级党校工作办法,建立班子成员结对帮扶市县级党校制度。

牵头部门:业务指导处

配合部门:各管理服务部门、各教研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1月

25.开展市县级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

牵头部门:业务指导处

配合部门:业务指导联席会议成员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6.科学设定市(州)党校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细则,指导市(州)委党校做好对县级党校目标考核。

牵头部门:业务指导处

配合部门:市(州)党校工作考评小组成员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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