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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9日 部门/单位:办公室 文:办公室 签发人:李新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四川行政学院

关于召开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会议的通知

 

省直机关党校,各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四川长征干部学院各分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党校、中国铁路成都局党校、攀钢党校,“两弹一星”干部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全国党校(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会议精神、于立军同志在省委党校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总结交流前期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

二、 会议地点

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东校区(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43号)。

三、参会人员

(一)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二)省直机关党校,各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四川长征干部学院各分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党校、中国铁路成都局党校、攀钢党校,“两弹一星”干部学院主要负责同志。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4月19日(星期一)下午18:00前将《参会回执》电子版报送至省委党校办公室综合科。

联系人:月敏、张任川;联系电话:028-87351140,传真:028-87386435,邮箱:2330023085@qq.com。

(二)请参会人员于4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30至18:00到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东校区蜀光大厦一楼大厅报到并领取会议材料。

(三)会议统一安排食宿,住宿费用自理。

(四)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参会人员报到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履行请假手续,请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责任,做好有关核查。会议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普通口罩。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四川行政学院

2021年4月16日

附件: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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