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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 扩音设备及投影维保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6日 部门/单位:系统管理员 签发人:韩最蛟

一、项目名称简介

项目名称: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扩音设备及投影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简介:

为了确保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常用多媒体教学场地及会议室的正常运转,延长多媒体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设备利用率,拟对现有多媒体场地的扩音设备、投影设备及多媒体重保工作进行社会化服务外包。

服务期限:

一年。

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光华村街43号、光华村街56号及校外临时办学点。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如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被授权人参加)。

4) 为保证重保工作的正常开展,投标人需要提供对重保工程师进行系统化培训的书面承诺。

三、投标递交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0日15点,投标人须在该时间前将投标递交到如下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43号蜀华教学楼509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28-87351064

2、投标文件份数:投标1正2副。

3、投标需密封;并注明2021年12月10日15点前不得启封条。

3、预算价格:本项目限价为5.1万元,投标人所报价格超过上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4、在投标截止后提交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5、为了确保潜在中标方能够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和中标后能实施有效服务,投标人需要在2021年12月10日15点前到现场进行勘查确认,逾期未进行现场勘查确认的投标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insertfile扩音设备及投影维保服务项目比选文件(2021二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