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我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向川西高原和攀西地区延伸,正在建设的水利水电资源开发项目和多条西向南向的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项目,包括已经开工的川藏铁路等重大工程项目,都是在高山峡谷地区施工建设。这些区域地质条件脆弱,自然灾害隐患点较多,在建设过程中面临因灾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较大,一旦发生灾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工程施工进度,还会造成人员伤亡,导致较大损失。对此,陈旭、王暾、曹静、张岚和吴蔚等同志组成课题组,深入调研了我省重大工程建设中因灾引发安全事故风险的有关情况。形成了《关于进一步防控我省重大工程建设中因灾引发安全事故风险的建议》的决策咨询成果。
成果认为,当前我省防控因灾引发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存在三个主要问题:工程建设中多数以“人防”为主“技防”为辅、在工程建设防灾中重“制度建设”而轻“实战演练”、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时重“责任清单”轻“风险分担”。因此,课题组建议,建立项目建设全周期安全风险动态评估系统;加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的应用;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避险救援能力;创新安全防控资金投入方式,引入风险分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