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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模式的创新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5日 部门:基础部 文:雷永阔 图:雷永阔 签发人:刘雅宁

《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模式的创新

64早晨830分,我院IBM特色班一行15人于金沙车站乘车至抚琴路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现场旁听。

本学期IBM特色班的《法律基础》课程是由基础部的雷永阔老师负责讲授的。组织同学们到法院进行旁听、把案例教学的课堂搬到法院庭审现场去,这些想法都是雷永阔老师在教学实践上的不断摸索和创新。

同学们在经过法院保卫人员严格的身份检查之后,进入到了庭审现场。上午1020,由书记员宣布庭审开始,此次同学们现场旁听的是一刑事案件,大概的案情如下:

被告人陈某某,男性,网上聊天的时候认识了本案的被害人,并于2008916约被害人来四川成都。被害人与其姐姐抵达成都火车北站后与该男子入住附近旅馆。当晚10点该男子电话约被害人去该宾馆406房间,当被害人进入房间后陈某某卡住被害人颈部,使其窒息死亡,然后抢走了被害人一条项链,一枚戒指。法医对被害人进行了尸体鉴定,系陈某某卡其颈部窒息死亡。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进行了现场辩护,提出被告人陈某某曾受刺激,精神常不清醒,当时卡颈时被告是一时冲动。而公诉机关对辩护律师的观点进行了驳斥,最后,法庭认定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精神正常。

然后,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审判长对被告人陈某某进行了依法宣判, 判决该男子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最后判处了该男子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在十五日内赔偿受害人家属共计5万余元的赔偿金。同时审判长告知被告人如提出上诉,请于三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

整个庭审过程紧张而严肃,同学们都感觉到了庭审辩护现场的火药味。IBM特色班的每一位同学都非常珍惜这一次生动、活现而又严肃的法律基础课。这次我们将课堂搬到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让同学们现场学习了我国严格的司法程序。相信同学们都会对法律知识有更多的感悟和认识。同时,这次旁听活动也给同学们带来了警示意义,让同学们知道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让我们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从学习好法律基础,增长法律知识开始。

这次组织同学们到法院进行现场旁听,也是《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教学实践的不断摸索和创新,是法学理论和案例实践的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