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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0日 部门/单位:- 文:- 图:- 签发人:-

7月19日下午,校院委中心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常务副校院长李新同志主持学习,校院务委员会成员及一级巡视员吴志强、二级巡视员张劲松参加集体学习。

李新指出,7月9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通知》,按照省委工作部署,全省“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转入第二阶段后,要把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召开,不是“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结束,而是下一阶段活动的开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把活动引向深入。要紧密联系实际,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活动成果。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李新强调,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是校院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校院委中心组及各部门、各教研部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把全会通过的两个《决定》作为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要围绕全会精神,列出专题进行学习讨论。在学习讨论中,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所在部门的职能职责摆进去,把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摆进去。校院各党支部、党总支要组织好学习讨论,通过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方式,实现党员学习讨论全覆盖。

李新强调,校院要结合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开展。一是要组织专家教授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全会精神宣讲辅导。二是要把全会精神统筹纳入校院主体班、专题班等班次教学内容,配合省委组织部办好主体班、专题班。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发展导向、目标导向,对照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校院的教风学风校风课题和创新工程课题调研,作好调研报告修订完善,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