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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委会 召开(扩大)会议 专题传达学习新修订的 《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2日 部门/单位:办公室 文:李东洋 图:张静姝 签发人: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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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下午,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召开校(院)委会(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常务副校长(副院长)李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吸收近年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实践中的新鲜经验,对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的方方面面作出进一步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遵循。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党校系统的一项重要政治和工作任务。要深刻把握党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主动抓住《条例》的修订和实施为党校事业发展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以贯彻落实《条例》的实际成效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校(院)委会带头,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开展全文学习、全员学习,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努力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要根据《条例》明确的新任务新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完善秋季学期工作安排,优化教学、科研、决策咨询、业务指导、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将《条例》贯彻与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认真编制校(院)“十五五”规划,谋划创新工程深化实施,修订出台有关制度性文件,进一步提升党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要坚持学用贯通、知行合一、力求实效,聚焦党校(行政学院)发展的重要事项和瓶颈难题,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清单,着力补短板、强弱项。要筹备好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会议,结合领导班子联系指导市县级党校工作开展调研督导,推动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贯彻落实。

会议集中观看了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校长(院长)陈希关于贯彻落实《条例》的讲话和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副院长)谢春涛关于《条例》的辅导解读视频。审议通过了校(院)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总体安排。校(院)领导吴成钢、裴泽庆、郑勇、吴刚强、胡雯围绕《条例》,结合分管工作作学习交流。

校(院)二级巡视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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