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机党〔2011〕9号
校院各党总支、支部:
为隆重庆祝建党90周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总结交流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成绩和新经验,不断提高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校院《关于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川委校〔2011〕5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机关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6月中旬在校院召开,会期一天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会人员
校院各党总支、支部书记,省直机关党校,各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大型企业党校分管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机关党委书记。
三、交流主题
1. “十一五”期间机关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和主要成绩。
2.机关党建工作的思路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创新、载体手段创新、制度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尝试和探索。
3.机关党建围绕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经验作法,特别是党组织和党员如何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创先争优”的经验作法;
4.机关党建围绕弘扬党校精神,培育党校文化,塑造党校人形象,建设风清气正学府的有效作法;
四、有关要求
1.材料报送:请各党总支、支部于5月31日前围绕交流主题提交一篇经验交流材料,将电子文档发至 469494687@qq.com;联系人:周欣、王锐鸿,电话:028-87386396,13880564384。
2.材料要求:内容要紧扣主题,特别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突出典型性、先进性和创造性,应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字数3000字以内。
3.材料运用:机关党委根据上报材料及工作开展实际情况确定发言单位,发言时间为每人10分钟以内;并筛选部分优秀文章适时编印成册。
各党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机关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当作提高党务工作水平、促进中心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活动抓紧抓好。
四川省委党校 四川行政学院机关党委
201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