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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党校系统第六届科研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4日 部门:科研处 文:许彦 图:- 签发人:蒋文

省委党校省级机关分校、各市、州党校、成铁局党校、攀钢党校、中物院党校:

    根据《党校工作条例》、《四川省<党校工作条例>实施意见》精神和《四川省党校科研评奖条例》的有关条款,拟定于2009年开展四川省党校系统第六届科研评奖工作。现将本次评奖工作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本次评奖,全面检验四川省党校系统2007年-2008年科研工作的成绩,进一步调动各级党校教研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多出成果,争创精品。要通过这次评奖,落实《党校工作条例》、《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党校属性的新定位,构建党校科研发展的新机制,推动我省党校系统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我省党校系统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师资队伍建设。

二、     奖项设置

    1、优秀科研成果奖(分设一、二、三等奖)

2、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

3、科研工作进步奖

4、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奖

5、优秀科研个人奖

    三、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范围

    1.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四川省党校科研奖励基金会员单位所有专兼职教研人员(包括这段时间内离退休的教研人员),在公开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教材,入选全国、全省党校系统理论研讨会的论文,被地厅级以上领导部门采纳的调研报告,均可参加此次评奖。

    2.合作成果以5人为限。参评单位教研人员与外单位合著的作品,须由本教研人员为主(著作、教材,本单位人员须任主编或撰写二分之一以上;论文和研究报告,本单位人员须为第一作者),方可参加评奖。集体成果须经集体协商后由主编或第一作者出面申报方能参评。

    3.凡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此次评奖。

    四、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程序及标准

    本次评奖分为政治、经济、综合三个学科组,程序为初评、二评、复审、终审。初评由各单位组织,二评、复审、终审由四川省委党校和四川省党校邓小平理论研究会委托四川省委党校科研处组织。

    评奖的具体标准是:

    一等奖:理论上有创见,学术上有发展,学科建设上能填补空白,或对当前改革开放中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有深入研究,其成果在实际工作和教学中起了比较显著的作用,社会价值较高,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二等奖: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学术水平,内容有新意,或能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回答现实生活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反映较好。

    三等奖: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学术水平,内容阐述完全准确,有自己的归纳和提炼,能够在理论上回答和阐明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五、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评奖范围和条件

评选范围:

参加四川省党校科研奖励基金会员单位的市、州、县(区)、企业党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

评选条件:

承担科研项目情况,出版学术著作、发表论文和研究报告情况,科研成果被转摘、采纳和获奖情况,组织、承办、参加学术会议情况,科研管理现代化、规范化、制度化情况。

六、优秀科研个人奖评奖范围和条件

评选范围:

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四川省党校科研奖励基金会员单位所有在职专兼职教研人员(包括这段时间内离退休的教研人员)。科研优秀个人奖各单位限报1人,经所在单位推荐,以个人名义参加申报。

评选条件:

1、在本单位科学研究中,理论功底扎实,坚持解放思想,积极创新,注重基础性研究与对策性研究相结合;

2、积极研究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难点、热点问题,在发挥党校思想库作用中有较大贡献;

3、立项省部级课题或者市州社科课题情况(主持过省部级课题或者主持过市州社科课题);

4、科研成果的数量、质量(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或者省级公开刊物3篇);

5、完成全省党校系统调研课题,并获得优秀;

6、科研成果在本单位相对较多,获奖较大,层次较高;

7、积极参加学术活动情况;

七、科研工作进步奖评奖范围和条件

评选范围:

参加四川省党校科研奖励基金会员单位的市、州党校、企业党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

评选条件:

承担科研项目情况,出版学术著作、发表论文和研究报告情况,科研成果被转摘、采纳和获奖情况,组织、承办、参加学术会议情况,科研经费投入情况,科研管理现代化、规范化、制度化情况。

    六、奖项、奖金数量及奖励方法

    本次评奖拟设奖项178个,其中优秀科研成果奖144个(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15个,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29个,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100个),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10个(省级机关党校、市州党校及企业党校8个,县级党校2个),科研工作进步奖4个,优秀科研个人10个,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获得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单位申报)10名。最终获奖奖项以实际评审情况而定。

    奖励方法:

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颁发四川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获奖证书,奖金3000 元;县级党校2000元;

科研工作进步奖:颁发四川省党校系统科研工作进步奖获奖证书,奖金2000元;

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奖:颁发四川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奖获奖证书,奖金1000元;

优秀科研个人奖:颁发四川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个人奖获奖证书,奖金1000元;

    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颁发四川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奖金1000元(论文折半);

    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颁发四川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奖金600元(论文折半);

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颁发四川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奖金400元(论文折半)。

    七、评奖步骤和方法

    本次评奖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具体步骤和方法为:

     2009年5月30日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四川省党校科研奖励基金会员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根据评奖通知和下达的推荐名额组织初评,在规定时间内评选出推荐作品,写出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作品原件和证明材料以及申报表一式六份(成果原件一份,复印件5份),于6月10日前上报四川省委党校科研处。每个教研人员可申报一项个人成果,一项合作成果,总数以两项为限。合著的成果由主编或第一作者所在单位统一申报。科研工作组织奖、科研工作进步奖由参评单位填写书面申报表一份(加盖公章),并根据《四川省党校科研评奖条例》填写申报表(电子文档 )报四川省委党校科研处。

 

联系人:许彦 邓唯

联系电话(028)87351168

电子邮箱:scswdxkyxz@126.com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2008年5月5日

 

附件下载:

科研组织奖评审表

四川省党校系统科研优秀个人推荐表

四川省党校系统先进科研管理工作者推荐表

四川省党校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