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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共同应对危机的讨论—— “危机管理”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9日 部门:公共管理教研部 文:公共管理教研部 图:- 签发人:罗振宇

 

 
618,中共中央党校、乔治城大学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危机管理”国际学术研讨会。研讨会主题是危机管理中的公民参与问题,中央党校马理部副主任韩庆祥教授主持了开幕式,乔治城大学中国事务特别助理孟南水教授主持了学术研讨。研讨会上有4名主题发言人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研讨与交流。
中央党校政法部宪法行政法室副主任、副教授王雅琴的主题发言是“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公众参与”,她认为,减少现实的危害,使人类生活得更安全,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应对公共危机,谋求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是一切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政府进行公共管理的重要目标,也是这一时期政府所面临的最为严峻的挑战。她在发言中谈到了中国公众参与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现状,特别是在2008年的四川汶川地震救援中,我国公民参与发挥了重要作用。地震发生后几个小时,已经有很多的民间组织、义工积极参与救援,众多的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在第一时间自发地展开了救灾工作。她提出了,促进公众有效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途径是,要发挥政府的主导和引导作用,培养公众危机意识,提高公众危机应对能力,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依法保障公民与社会组织的参与。
乔治城大学政治学系主任乔治·肖姆博格教授的主题发言是“危机启示”。他介绍了乔治城大学的研究人员与其他学校的同行合作共同研究危机管理的成果,他们共同探究了公众对危机事件的认知、如何对未来事件的准备做出重大决策,以及如何响应未来预报的即将来临的灾难。根据他们的调查数据,发现公众对政府及政府官员持某种怀疑态度,但无论如何,仍有越来越多的公众对未来抱有希望,并相信美国能够较之卡特里娜飓风之前更好地响应恐怖袭击和环境灾难。1992年安德鲁飓风之后,国会要求美国联邦应急管理局(FEMA)进行相关方面的重大改进。20世纪90年代末期FEMA在某种程度上备受重用。从1992年和2005年两次灾难中获得的启示一是FEMA应当不偏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职责,着重于所有不会浪费和分散其核心使命的国家安全和恐怖主义。二是FEMA必须加强与各州、各地方之间的联系,向其授权以便响应灾难。FEMA应负责对各州、各地方进行培训和准备,以便其做出适当的响应,但是群体和公众也应受到重要的地方责任的教育。公众对事件发生后政府立即采取灾难救援的期望水平呈上升趋势,而对于像FEMA这样的国家组织机构而言,绝不可能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提供水和食物。因此,必须授权当地群体,使人们参与其中。那么个人呢?除承担个人责任外,他们还从之前的时间中获得了哪些启示?他们在研究中发现,美国人可以察觉恐怖主义、环境灾难、金融危机以及其他创伤事件所引起的威胁,并且相信别人面临的威胁通常多于自己。此外,他们还在研究中探讨了,当预测的灾难事件没有发生或发生在其他人身上时,灾难性事件会对其他人产生的潜在的影响。最终,他们认为,接受调查的公众认为美国政府应当从过去发生的危机中获得启示(911恐怖袭击和卡特里娜飓风),公众也必须参与到其自身观点和响应措施之中。
中央党校政法部牟为民副教授的主题发言是“公众危机认知:一个危机沟通的视角”。他认为,公众危机认知,是公众对危机事件危险程度的一种主观评价,强调个体通过直觉判断和主观感受获得经验从而对个体认知发生的影响。各人的危机认知存在很大的差异,期间会有多个方面的因素影响对危机的认知和判断,如公众自身因素、危机的特点、传媒的报道、政府的权威与指导、社会或群体的支持等。他认为不同公众群体对同一危机认知有差异性。危机不仅使人们遭受物质上的损失,还给公众的心理造成冲击。面对同一危机,不同的公众因为年龄、性别、经历、训练水平、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差异,会呈现出不同的认知特点。危机对公众所造成的影响分布不是均质的,越是在经济、政治、年龄上的弱者,可能受到的冲击就越大,能获得的公共资源也越少,对其心理影响自然就大。这就是由于公众自身的特点所造成的对危机心理反应的制约因素。他认为,公众对不同来源和环境下危机认知具有差异性。例如,对政府信任还是不信任,风险能够控制还是不能控制,危机的后果确定还是不确定,危险是“我们的”还是“他们的”等等。还要公众对危机的反应不足和反应过度的问题,由于自身的条件及外在的客观条件的限制,公众在对危机认知过程中往往会产生不适当的、非理性的反应,最典型的莫过于反应不足和反应过度两种形式。
乔治城大学公共政策学院公共政策学肯特·韦弗教授的主题发言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市民的响应职责”。他在发言中认为,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定义为管理问题,是因为应急处理对决策层注意力及资源的一种极度消耗,一个极度不平衡的管理问题,尤其是危机发生前所采取的行动。同一事件能对不同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人员构成截然不同的挑战。他在文章中提出了四组论点:首先,有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必须在四个阶段预测和应对政策依从问题:事件发生前很长一段时期、发生前、发生期间以及发生后。必须在每一个阶段拟订并实施相应的政策。其次,个体或非政府行为体是否依从政府发布的政策取决于六个主要因素:不仅包括激励、监控、执行,还包括资源以及市民所在的信息层级等因素。影响政策依从或不依从的具体因素的重要性在各个群体间大有不同。第三,政府可以采用仅提供信息、禁止和惩罚不依从行为等几个可选择的方法,确保政策依从。这些方法每个都有其独特的优点和缺点,适用于某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方法可能无法与其他方法共用。最后,政府在拟订政策和处理突发公司事件时需要考虑市民的多样性特征。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中“一个政策难以应对所有事件”。在市民的依从或不依从根本原因调查中,他将首先简述依从的定义,然后再讨论四组论点,结论部分提出了一些关于政府如何通过给予政策依从问题更多关注以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通用建议。
研讨会还就应急管理和灾后重建相关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交流,四川省委党校公共管理部主任、教授罗振宇、区域经济教研部讲师董晓松博士参加了此次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