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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党校系统调研工作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4日 部门:科研处 文:- 图:- 签发人:李翔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经校(院)领导批准,决定在全省党校系统内开展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1年度全省党校系统调研课题的主要选题方向
1、关于四川推进西部大开发、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调查研究
1)四川调整产业结构的调查研究;2)四川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的调查研究;3)四川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区的调查研究; 4)四川推进建设成渝经济区的调查研究;5)四川丘陵地区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
2、关于四川保障改善民生的调查研究
1)四川收入分配状况的调查研究;2)四川就业状况的调查研究;3)四川社会保障状况的调查研究。
3、关于四川推进社会建设的调查研究
1)四川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调查研究;2)关于四川化解社会矛盾的调查研究;3)关于四川少数民族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4)关于四川宗教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 5)关于四川社区建设的调查研究;6)关于四川发展文化产业、文化事业的调查研究。
4、关于四川党的建设和基层民主建设的调查研究
1)新形势下党群关系状况调查研究;2)关于四川推进党内民主的调查研究;3)关于四川基层民主发展的调查研究;4)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的调研。
5、关于贯彻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一体化的调查研究
二、调研课题的申报
1、各单位应认真组织、积极申报,要对调研选题进行科学的论证和精心的设计,注意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党校行政学院发展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开展研究,注重跟踪研究,强调调研的可持续性。
2、申报调研课题应认真填写申报表,并进行不少于500字的课题论证。各单位科研处请于4月20日前将申报的调研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六份)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到省委党校科研处。没有单位意见的立项申请,我们将不予受理。
3.调研课题的完成。调研课题的完成应把重点放在调查研究上,力求占有第一手资料,把握对典型事例、典型材料的客观反映,突出现实性、针对性和准确性。调研过程中切忌进行“网上调研”,调研成果应体现规范性和实用性,杜绝单纯演绎分析。
4、调研课题请于2011年11月1日前完成,由各单位科研处将调研报告(包括结题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按一式六份报省委党校科研处协作科。联系人:杨柏桦、邓唯,联系电话:(028)87351168。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2011年3月22日

附:《四川省党校系统调研课题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