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为现代化四川建设凝聚磅礴力量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党组)的一项重要任务。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化统战史学习,学懂弄通做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增强统一战线法宝自信,推动新时代四川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现代化四川建设凝聚磅礴力量。
一、学党史、忆统战,把党的统一战线重要法宝继承好发展好运用好
在党的百年光辉历程中,统一战线在每个阶段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总体来看,党的统一战线经历了六个阶段:一是1921—1927年建党初期和大革命时期的国民革命联合战线。二是1927—1937年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工农民主统一战线。三是1937—1945年抗日战争时期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四是1945—1978年解放战争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五是1978—2012年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六是2012年至今的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统一战线进一步开拓创新、巩固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了广泛力量支持。这期间,首次以党中央名义召开了统战工作会议,出台了《条例》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修订了《宗教事务条例》,召开了民族工作、新疆工作、西藏工作、宗教工作、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网络人士统战工作等系列重要会议,印发了加强参政党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新时代海外统战工作等系列重要文件,为新时代统战事业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组织保障、法治保障。
百年党史充分证明,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要通过学习党的历史,进一步学好党的统一战线历史,充分认识统一战线的独特优势和价值作用,把这个重要法宝继承好、发展好、运用好。
二、悟思想、办实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
一要准确把握修订《条例》的背景和意义。这次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是适应统战工作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更好发挥统一战线法宝作用的迫切需要,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统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条例》是统战工作法规体系的“上位法”,是指导各领域统战工作的“总方针”,是实现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动员令”,是建强统战工作队伍的“保障网”,为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二要准确把握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这一根本准则。新修订的《条例》通篇贯穿党对统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了党在统战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工作中要把握好3个重点:一是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统战工作负主体责任;二是坚持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三是加强各级统战部门建设。
三要准确把握各领域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着力重点。《条例》对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的着力重点作了科学规范阐述,明确了一系列政策规定,要准确理解、科学运用、狠抓落实。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方面,《条例》主要就坚持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民主党派基本职能、支持参政党建设等作出规定。支持各民主党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当前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好参政党建设3个文件精神,指导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当好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方面,党外知识分子是统一战线党外代表人士的源头,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加强思想引导是关键,发挥作用是目的,留学人员统战工作是新的着力点。
民族工作方面,《条例》突出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就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等作出规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正确把握好“共同体意识与民族意识、共同性与差异性、统一与自治”三个关系。
宗教工作方面,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其社会作用具有消极和积极两重性。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首要任务和治本之策。要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方面,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 “万企兴万村”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方面,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包括私营和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做好他们的工作,组织起来是重要方法,网络人士是重要对象,建功立业是重要目的。
港澳台统战工作、海外统战工作和侨务工作方面,对台工作中,“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式,要引导广大台胞坚持“九二共识”,坚定反对“台独”。港澳工作中,要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坚持好“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海外统战工作和侨务工作要体现时代性、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关键是要发挥“以侨为桥”作用,在全球范围内汇聚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的强大力量。
四要准确把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规定要求。统战工作是做人的工作,重点是做党外代表人士的团结引导工作。《条例》着眼于统一战线接续发展,对各方面党外干部的配备使用作出了系统规定。在各级人大中,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以及委员中党外代表人士应当保持适当比例。在各级政府中,省、市两级政府领导班子应当配备党外干部,省级政府组成部门中应当配备2名左右党外正职。在各级政协中,党外代表人士应当占有较大比例,换届时委员不少于60%,常委不少于65%。领导班子中副主席不少于50%(不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在各级两院中,领导班子应当配备党外干部。要积极给党外人才铺台阶、搭舞台、压担子,培养一批同我们党亲密合作、可堪重用的代表人士。
五要准确把握重视加强基层统战工作的规定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营企业向园区聚集,海外人才向国内聚集,少数民族向东部向内地聚集,“四新群体”向新农村聚集,意见人士向网络聚集,以县区、社区、园区、校区、国有企业为重点的基层一线汇聚了越来越多的统战对象,基层统战工作重要性越来越凸显。《条例》规定“重视加强基层统一战线工作”,并对党委派出机关、乡镇(街道)、有关人民团体、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的统战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出明确要求。要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确保基层统战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不断夯实统一战线基层基础。
三、担使命、开新局,共同推动新时代四川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要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成。要原原本本学、真真切切懂、实实在在做,切实在深化、消化、转化上下功夫,把科学真理的力量转化为改造实践的力量。
二要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做好统战工作,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带头抓好学习宣传,广泛宣传宣讲《条例》,营造统战工作大家关心、共同参与的积极氛围。带头抓好贯彻落实,牢记统一战线无小事,不折不扣把《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三要重视发挥统一战线重要法宝作用,做到真信真行、真用会用。深刻认识到做好统战工作是党性要求所在、职责分内之事,切实把统战法宝优势转化为服务治蜀兴川事业发展的效能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