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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冯永香

当前,互联网已成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主阵地、主战场和最前沿。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随着互联网和新媒体的迅速发展,传播格局和舆论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尖锐复杂。西方敌对势力把意识形态渗透的重点转向网络,并凭借其先进的网络技术优势对我国进行跨领域、跨空间的网络意识形态渗透,影响社会主义意识凝聚效力的发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与反渗透斗争日益激烈。因此,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既是维护总体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内在要求。

一、凝聚意志,加强党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而网络意识形态是重中之重。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和人民安全,是意识形态研究的重要范畴。首先,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巩固和提升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的话语权,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机和效果。加强党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要不断强化党对网络主流媒体的领导,主流网络媒体既要做好“传声筒”也要发挥好“扩音器”的作用,绝不给错误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其次,领导干部要把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看家本领,提高站位、主动作为、落实责任,加强对意识阵地的管理,明确网络属地责任和网络主体责任,确保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绝对安全。最后,加强党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强化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效性,发挥网络媒体对于学生思政教育的正向引导作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植于青年心中。

二、突出思想引领,注重网络意识形态内容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首先,牢牢占领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网络不仅改变了国际舆论格局、全球传播秩序和舆论生态,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而且在网络传播、网络监管及内容生产等方面给意识形态安全带来新的挑战。必须坚持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必须牢牢占领互联网这一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敢于战斗在意识形态斗争的最前沿;必须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问题,坚决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其次,构建健康向上的网络生态。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植根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丰富宣传内容,培育网络新型文化业态,不断丰富网络文化产品,在满足用户多样性、个性化的文化需求中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正面声音引领多元多样多变的网络舆论。要善于运用全媒体的宣传途径和手段,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以人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以更富亲和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提升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力。要善于利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积极向上主流观念的诉求,引导自媒体主动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大做强网上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建设。

三、协同发力,推进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现代化

着力推进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现代化,是防范与化解当前网络舆论风险、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必然要求。当前,要更加关切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进程中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不断维护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的主导地位,实现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现代化。首先,优化网络社会多元治理模式。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上,发挥政府的引导和行政监管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络管理能力;发挥企业在网络治理中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关口责任;实现网络监督作为网络信息内容的重要监督方式,进一步完善社会的网络监督机制;实现网民对自身上网行为的规范和矫正,进一步提高网民规范上网的自律意识,以多元主体的积极参与推进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的现代化。其次,构建网络舆情应对长效机制。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分析网民的信息关注和网络社会的传播影响力,掌握网络信息的主动控制权,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进而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热点、盲点、风险点的及时预警,确保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最后,创新治理技术,提高专业水准。一方面,在技术发展创新中注重推动网络信息技术的成果性转化,完善转化体制机制,让科研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推动网络核心技术创新发展。另一方面,利用新媒体技术,尤其是善于利用大数据的思维方法和技术方式,将算法技术应用于新媒体,占据媒体传播和网络舆情监测的制高点。

四、强化保障,不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在网络治理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治理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制度基础。法律手段是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重要保障,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与法治建设有机结合,依法保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是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现实需要。首先,要强化网络意识形态法治思维及方式。将法治思维贯穿于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中,增强依法办事意识,通过法律约束权力运行,坚决纠正网络治理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增强依法保障公民权利的意识,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网络法治理念。主流媒体平台要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法治文化的宣传,培养人们网络意识形态法治化思维。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原则,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工作和法治方式相结合,推进法治方式常态化。其次,严格落实依法治网,不断提升依法管网治网能力水平。加大网络领域立法,尤其是针对网络自媒体、网络直播、网络教育等行业制定专门性法律规范;及时作出相应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以应对网络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净化网络空间内容,完善法制体系,使得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能够有法可依,不断完善网络治理法律规范体系。严格执法,积极探索适应互联网发展需要的网络执法体制机制,依法惩治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等违法活动,保护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利益。

五、深化改革,着力打造新型主流媒体

新型主流媒体是宣传思想文化的重要阵地,担负着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的光荣使命。要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遵循新媒体发展规律,实现移动端新媒体成为舆论引导主阵地。首先,通过技术融合推动信息传播主渠道移动化。坚持移动优先策略,主动适应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的传播语境,实现移动传播成为当前传播格局中的主流方式,牢牢占据舆论引导、思想引领、服务人民的传播制高点。同时,管好用好商业化、社会化的互联网平台。其次,通过互动沟通交流实现传播语言大众化。创新表达方式,使用生动活泼、易于传播的大众话语,增强信息传播的鲜活性和亲近性,使传播更具感染力和文化魅力,提高公众认同。最后,通过技术创新推动语言表达形式的多样化。用好全媒体传播手段,通过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以图文、视频、交互融合产品等全息形态进行网络意识形态内容表达,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感染力、吸引力,使主流媒体宣传的用户规模不断扩大、用户黏性不断增强。

 

    (作者单位:青海省委党校报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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