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导向、精准聚焦、科学施策 全面提升财政支持工业发展政策效能
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全面分析我省发展实际,明确提出以“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统揽四川现代化建设全局。在此基础上,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作出“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构建四川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总体要求、主攻方向、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支撑保障。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围绕我省新型工业化建设需要,从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着手,提出全面提升财政支持工业发展政策效能的对策建议。
一、财政政策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作用机理
财政政策作为政府的经济管理手段,具体到工业经济发展领域,需要从发挥引领作用、放大效应、统筹功能、绩效导向四个维度找准着力重点。
(一)更好发挥引领作用。构建与工业发展阶段相匹配、方向明确、措施精准的政策体系,有利于更好引导资源要素合理配置、有效集聚。需要更加注重:一是强化政策前瞻性。对财政工业政策进行前瞻性布局规划,引导资源要素向发展前景较好的产业、项目、区域集中。二是提高政策精准度。围绕工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施策,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弥补市场失灵,补齐短板弱项。
(二)更好发挥放大效应。财政在工业领域投入具有先导和示范效应,能够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工业化建设。需要更加注重:一是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把握产业投资基金政策性功能定位和市场化运行模式,立足产业发展目标,提升运行质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实体经济投入力度。二是深化财政金融互动。建立政府激励金融、金融支持实体的政策传导机制,通过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风险补偿、费用补助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助推产业发展。三是创新产业扶持投入机制。推动工业领域直接补助向间接支持转变、无偿补助向有偿投资转变,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
(三)更好发挥统筹功能。财政支持工业政策的对象多元、方式多样,加强政策相互配合、协同发力,有利于更好发挥整体效应。需要更加注重:一是推动政策资源统筹协同。根据产业发展实际有选择性给予支持,避免政策重复叠加;通过跨部门跨领域政策集成,集中财力支持优势产业项目。二是促进区域发展相对均衡。通过差异化转移支付调节和分类支持,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作,使工业生产力布局与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模式相匹配;优化财政资源期限配置,平衡好工业发展的短、中、长期目标,提升产业发展阶段与财政政策的适配性。三是支持地方政府自主调控。减少分散安排、加大整体激励,强化地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主体责任和能动性。
(四)更好发挥绩效导向。在财政收支“紧平衡”形势下,强化财政支持工业政策的效益效能,有利于提高资金绩效,将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用在关键处。需要更加注重: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和调节社会投资。在一般竞争性领域,更多采用普惠化和功能性政策工具,充分鼓励市场竞争;在涉及国家战略的前沿领域,通过审慎干预,对投资均衡予以调节。二是实施财政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建立全流程政策评估体系和信息反馈机制,注重决策论证、目标设定、执行监测和效果追踪。三是实行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注重投入产出效益,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相应采取预算增减、投向调整、清理退出等方式,推动政策和资金纠偏,提升整体效能。
二、四川财政支持工业发展的实践探索
四川是工业大省,具有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专项扶持,转变支持方式,全力推动工业经济稳步发展。
一是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先后出台了《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制造业企业“贡嘎培优”行动计划》等系列重大政策,针对特定产业制定了《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激励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跨越发展暂行办法》等行业政策,分领域设立了省级工业、中小企业等专项资金。
二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2018—2022年,累计安排资金约200亿元,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产业化项目实施,大力培育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支持企业大规模实施高水平技术改造,开展制造强省试点建设,培育打造特色产业集聚区。2022年,全省工业增加值总量达到1.64万亿元,居全国第8位、西部第1位,五大支柱产业营业收入达到4.9万亿元,电子信息、食品饮料两个产业迈上万亿元台阶。
三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2018—2022年,累计安排资金约150亿元,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支持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推进中国(绵阳)科技城、西部(成都)科学城等重点创新区域加速成势。截至2022年底,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45万家,年营业收入2.7万亿元、研发经费投入超1000亿元;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和创新产品202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200项。
四是支持培育市场主体。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大企业大集团跨台阶激励政策,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支持大小企业融通发展,开展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建立预防和化解拖欠账款长效机制。截至2022年底,全省市场主体数量突破800万,其中规上工业企业超1.6万户,培育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14个、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38家。
五是转变支持发展方式。积极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截至2022年底,累计撬动银行机构新增小微企业贷款1.2万亿元;23只省级政府投资产业引导基金累计投资262.17亿元、项目284个,带动社会资本投资近2000亿元,28个项目在投资后发展上市。
三、四川支持工业发展财政投入的比较分析
近年来,各省持续强化财政工业资金投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经对十大经济省份2018—2022年的省级财政工业专项资金投入相关数据对比发现,我省省级财政支持工业发展资金总量相对充足,但效能相对偏低。
(一)财政工业投入总量方面。我省五年累计投入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75亿元,仅次于广东、浙江,位列全国第三;财政工业资金常年投入保持30亿元以上的省份只有四川和广东。但对应到工业增加值上,广东、江苏的工业增加值在3万亿元以上;山东、浙江在2万亿元以上,河南、四川、湖北、福建、湖南、安徽6省在1万亿—2万亿元之间。
(二)财政工业投入占比方面。以省级财政工业资金投入总量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进行分析,十大省份平均值为0.56%。四川2018—2022年的工业投入比重分别为0.89%、0.83%、0.79%、0.71%、0.8%,排名前列,反映出我省省级财政工业资金投入维持在较高水平。
(三)财政工业投入效率方面。以单位省级财政工业资金投入所产生的工业增加值增量进行分析,十大省份平均值为47.2。四川2018—2022年省级财政工业投入效率值分别为26.6、24、7、63、22.1,排名靠后,反映出我省省级财政支持工业效能需要提升。
四、提升财政支持工业政策效能的对策建议
按照“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创新机制”的总体思路,系统优化省级财政产业政策布局,全面提升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政策效能,不断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一)突出系统集成,合理把握存量和增量关系,统筹谋划新型工业化政策措施。一是构建支持产业发展财政政策体系。出台综合性产业支持政策,作为统领性政策文件,不再针对工业特定领域、特定对象、特定环节出台“碎片化”政策。二是合理把握存量和增量政策关系。根据现有政策实施效果,从新增政策、现有政策优先支持、现有政策提标扩面三个维度研究政策措施,结合六大优势产业发展需要给予适当新增财力支持。三是提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策集中度。系统优化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布局,立足产业、项目、区域三个维度精准施策,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产业、优势项目、优势区域集中。
(二)突出资源整合,注重政策错位配置和协同发力,提升财政政策整体效能。一是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对于一般竞争性领域,更多通过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运用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给予普惠式支持,鼓励市场竞争。二是推动中省政策协同联动。在充分利用中央财政支持政策基础上,加大省级政策错位支持力度,实现相互协同、互为补充。三是推动省级政策资金整合。划清部门职能边界,明确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坚持目标导向和系统集成,实现“各炒一盘菜、同坐一桌席”。
(三)突出支持重点,减少分散安排、增加整体激励,增强地方自主调控和统筹发展能力。一是实施重大项目落地见效激励政策。对市县招引项目中投资规模特别大、技术层次先进、经济贡献度高的重大项目,适当让渡项目省级分享收入给地方,增强地方统筹发展能力。二是实施高新区和经开区激励政策。聚焦项目投资、主导产业、科技创新、开放发展和经济贡献等核心指标,对全省综合贡献大、基础条件好、发展后劲足的高新区和经开区予以激励,支持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三是引导地方差异化发展。加强重点产业区域布局省级统筹,研究出台产业集群式发展、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的支持政策,积极引导区域发挥比较优势,促进形成良好产业生态。
(四)突出工具效能,减少直接补助、增加间接引导,全力助推市场主体提质增量。一是加强财政支持产业方式创新运用。创新运用资本金注入、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保险补偿等多种方式放大政策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乘数效应。二是整合优化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体系。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功能定位,完善基金决策机制,优化基金管理模式,健全管理制度机制,更好发挥杠杆撬动作用。三是强化“个转企”“小升规”支持引导。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规模,持续培育经济增长内生动能。
(五)突出绩效管理,减少事前补助、增加事后奖补,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能。一是建立全流程政策评估调整机制。注重决策论证和整体规划,强化政策衔接,加强政策执行监测和实施效果追踪,适时调整优化、动态消减无效低效政策。二是强化目标引领约束和评估评审论证。多角度设置可量化绩效指标,更多关注成本指标和效益指标,全面准确评估项目投入、产出、效率和效益情况。三是注重资金分配与绩效结果挂钩。探索在技术攻关、更新改造、项目引进等方面大力推行事后奖补方式,突出结果导向,明确奖补条件、程序、标准等,有效实施激励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