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奋力推进四川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必须抓紧抓实抓好”。特别是2022年6月,总书记亲临四川视察指导,专程到宜宾学院考察调研,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饱含着深厚的为民情怀,彰显了就业工作在全国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我们抓好就业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确定的“总牵引”“总抓手”“总思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努力推进四川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积极贡献力量。
一、坚定信心,充分看到全省就业工作成效
(一)就业优先全面强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坚持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六稳”“六保”之首,进一步充实完善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颁布《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编制印发“十三五”“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统筹统揽全省就业促进工作。制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等30余项专项政策,构建起具有四川特色的产业、企业、创业、就业“四业”联动就业政策体系。
(二)就业规模不断扩大,重点群体保持稳定。2012年以来,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07.9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4.5%以内。实施农民工服务保障战略性工程,全省农民工2022年转移就业人数达2639.4万人,“农民工经济”超1.4万亿元。决胜脱贫攻坚中,三分之二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靠外出务工和产业脱贫,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就业结构持续完善,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全省城乡就业人员结构发生历史性转变,由 2012 年的37.7∶62.3调整为2022年的53.3∶46.7;一、二、三产业的就业结构,由2012 年的 41.1∶25.3∶33.6 调整为 2022年的34.0∶22.8∶43.1。截至2022年底,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1077.47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32.25万人,较2012年分别增长527.47万人、180万人。
(四)就业服务更加优质,权益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构建起“中心服务站、片区服务点、就业服务信息员”三级就业服务体系。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产业规模超2000亿元。建立健全根治欠薪制度体系,在全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中,稳居全国“第一方阵”。
二、统一思想,深刻把握新时代就业工作新理念
(一)就业优先政策。党的十八大指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实施就业优先政策”。从“就业优先战略”提出到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标志着就业优先政策成为“三大宏观经济政策”之一,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业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就业理念的升华,意味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向,开始从单纯“增长优先”逐步向“就业优先”转变。就业优先政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坚持将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就业工作成效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在制定和实施宏观政策时,应科学评估各项政策对就业的影响,推动实现财政、货币、投资、消费、教育等经济社会政策与就业政策联动;健全就业工作考核体系,构建党委和政府统筹领导、部门横向协同、系统纵向贯通、社会广泛参与的就业一体化工作推进机制。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就是在考虑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充分地考虑扩大就业的需要, 以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二)就业工作新目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并在不同时期提出明确的就业目标。十八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提出“就业更加充分”。十九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二十大报告强调,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不同时期就业目标的确定,既一脉相承,又创新发展、层层推进,实现了从“有业就”到“好就业”,再到“就好业”的跃迁,彰显了不断提升的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主要表现在“充分就业”和“高质量”上,既要解决能就业,更要提高就业质量。充分就业目标,就是就业多、失业少,流得动、稳得住。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人力资源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失业得到有效控制;就业渠道畅通有序;全社会就业的稳定性不断增强。
高质量就业目标,就是做到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与“先就业、再择业”相统一。也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劳动关系与职业安全不断改善,企业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更加和谐,职业安全和健康得到保证;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生产发展和科技进步更好结合;劳动者工资收入和劳动报酬合理提升,并与经济增长同步提高;就业的稳定性与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相辅相成,劳动者的工作和生活平衡协调,对劳动者更好的权益维护成为稳定就业的支撑。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对就业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的题中应有之义。
(三)就业工作新内涵。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新时代新征程的就业目标,具有新的时代内涵。
就业是安国之策。执政的基础是民心民意,就业稳则民心稳、天下安。就业是人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前提,是人在社会中得到信任、尊重和公正评价的基础,是融入社会的必要手段。解决好劳动者的就业问题,可使得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劳动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国家健康稳定发展。
就业是发展之基。就业是沟通社会需求和供给,连接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桥梁纽带,是支撑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运行的基本盘,是衡量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准。高质量充分就业,有利于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更好地支撑实体经济发展,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是最基本的人权,是劳动者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为实现人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提供了支撑,是劳动者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途径。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顺应群众就业需求新变化,既解决“有没有”的问题,更解决“好不好”的问题,体现了新的时代特点和发展规律。
三、主动担当,努力探索高质量充分就业路径
(一)坚持就业优先,巩固齐抓共管“大格局”。要坚持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各项工作对就业岗位的影响,必须坚持“有减必有加,先加后减,加大于减”的原则,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就业扩容提质。要强化财政、产业、区域等政策支持就业的导向,推动实现经济社会政策与就业政策联动。要健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把就业工作作为市(州)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构建党委政府领导、人社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大就业”工作格局。
(二)坚持“四业联动”,锚定经济带动“大方向”。要积极推动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转型升级,将就业“量”和“质”协调发展与构筑产业竞争优势的目标相结合。深入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强化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扶持,加大对初创实体支持力度,提升初创企业持续发展能力。要认真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发展现代服务业、县域特色产业为重点,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发展,稳定和拓展就业岗位。
(三)坚持需求导向,健全教育培训“大体系”。要坚持纠正教育偏向,加快推进“就业—招生—培养”联动机制改革,将学校专业设置、学生知识结构与社会市场用工需求结合,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择业观,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鼓励支持技工教育特色发展。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贯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技能人才薪酬、表彰等激励政策,加快推进西部高技能人才培育总部、西部工匠城建设。要构建以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的多元培训载体,开展常态化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打造四川特色技能品牌。
(四)坚持人岗匹配,营造畅通流动“大环境”。要以统筹城乡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推动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营造城乡一体化公平就业环境。逐步消除性别、身份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切实增强劳动力市场包容性。要充分利用丰富的劳动力资源,紧盯劳动密集型产业,主动参与国际经济竞争,探索打破服务贸易壁垒,更好地借助国际劳务市场解决省内就业压力。
(五)坚持兜底保障,涵养就业服务“大情怀”。要坚持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扎实做好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就业工作,坚持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双向发力,返乡创业、劳务品牌、职业技能、劳务协作“四轮驱动”。加强困难群体援助帮扶,持续推进“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要以推动川渝人社合作为牵引,加快就业工作数字化转型,完善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就近可办”相协同的服务模式,健全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增强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要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