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个维度理解文化主体性的价值意蕴
文化主体性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原创性、标识性概念。深刻理解文化主体性的价值意蕴,对于学深悟透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深刻理解文化主体性的哲学之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文化要立得住、行得远,要有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辐射力,就必须有自己的主体性。”主体性是哲学的重要范畴。文化主体性是一个民族在文化发展中形成的自我意识和自主能力,体现为自身文化传统、价值体系的认同、反思与创造转化能力。
第一,文化主体性是自我认同的根基。主体性是文明“自我实现”的必然要求。文化主体性体现为一种文化对自身价值体系的自觉认知和坚守,回答了“我们是谁”“我们从何处来”等根本问题,是凝聚群体认同的精神纽带。例如,中华文明的“天人合一”“和而不同”等理念,构成了区别于其他文明的独特世界观。
第二,文化主体性是对抗文化侵蚀的武器。在全球化浪潮中,文化主体性意味着一个民族在文化激荡中能够保持自身文化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不被其他文化所淹没,避免沦为“他者”的附庸。中华文明虽历经多次外来冲击,但始终通过对外来文化的本土化重构保持自身的主体性。
第三,文化主体性是文明多样性的保障。文明的存续并非单纯依靠文字、器物等有形载体的传承,更有赖于精神内核的连续性。文化主体性表现为文化主体(既包括作为个体的人,也包括具有共同文化特性的群体)对自身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精神信仰的坚持与发展。正如生物多样性维系生态平衡,文化主体性是避免“文明单极化”、推动人类文明在差异中共生共存的关键要素。
二、深刻理解文化主体性的历史之维
文化主体性是民族复兴的精神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自信就来自我们的文化主体性。这一主体性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中国大地上建立起来的;是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基础上,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通过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建立起来的。”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确立的历史过程与有力体现。
第一,文化主体性是中华文明绵延发展的基因密码。中华文明绵延五千年而未中断,关键在于其文化主体性在漫长的朝代更迭中始终未被颠覆。从“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文化主体性体现为传统与现代的辩证统一,铸就了中国特色的深层文明基因。
第二,文化主体性锻造了文明冲突中的坚韧性。历史上,佛教传入后的禅宗中国化、明清之际“西学东渐”中的“格义”方法,均展现了中华文化以主体性消化外来文明的智慧。近代以来,中华文明得以在危机中绵延新生,也正是得益于从文化主体性中获得的历史韧性。
第三,文化主体性决定了现代化道路的独特性。西方的现代化模式无法直接复制,中国式现代化将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华传统智慧有机结合,彰显出不同于西方现代化的独特优势,证明了文化主体性对现代化发展道路的指导意义。
三、深刻理解文化主体性的实践之维
马克思主义认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文化主体性不仅是一个民族在历史演进中形成的独特精神标识,更是其立足当下、面向未来的根本依托。巩固文化主体性是形成文化意义上坚定的自我、自觉担负新时代的文化使命的前提。
第一,文化主体性是文化传承创新的内在动力。主体性并非因循守旧、故步自封,而是以“我”为主,在守好自身文化传统、价值理念和精神信仰的基础上,不断适应时代发展,吸收外来文化精华,推动自身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自知之明”的基础上实现“自主适应”。例如,敦煌艺术数字化的全球传播、故宫文创的破圈效应,都致力于以传统文化基因激发现代创新活力。
第二,文化主体性为社会治理提供价值共识。文化主体性是文化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社会治理提供重要精神资源。例如,“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一脉相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体现了古人“天人合一、因循自然”的生态智慧,“亲仁善邻”“以和为贵”为倡导良好社会风气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三,文化主体性是建构国际话语权的基础。文化主体性不是排他性,而是在与他者的互动中保持“以我为主”的能动性。换言之,缺乏文化主体性的民族和国家难以摆脱“他者叙事”。中国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类文明新形态”等倡议,就是以中华文化的主体性回应百年变局下的全球治理、打破西方话语垄断的积极探索。
当前,在全球化与数字化的浪潮中,巩固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一方面,要高度警惕文化虚无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等极端倾向,避免文化同质化陷阱,拒绝西方话语权垄断。另一方面,要不断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积极构建“双向对话”机制,在守正创新中推进“本土”与“全球”的动态平衡,形成“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发展格局。
(作者系四川省委党校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