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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融合发展须双向流动给力

张全林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政策体系,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实施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是一条必选路径。所谓城乡融合发展,说到底就是“人、地、钱”的融合。在当下城乡融合问题上,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中存在一些壁垒,导致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不统一,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严重制约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除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不适应外,农民增收渠道也相对狭窄,影响了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化解这些发展中的矛盾,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消除影响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必须深化改革。如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盘活闲置宅基地,实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有效分置,才能破除要素自由流动的障碍,使各类要素更多地流向农村。城乡公共服务不均等、农村基础设施差、产业发展水平整体落后,从根本上看,是长期以来要素交流不畅的后果。只有通过深化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乡村经济多元化的体制机制,才能加快农村发展步伐。

城乡融合发展,人的融合是关键。这需要构建顺畅的人力资源双向流动机制,让能进城的进城,该下乡的下乡。其中的关键点,是要有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与户籍脱钩制度性机制,让城市的人才资源能够流入乡村,农村“新农人”才会越来越多,农村发展才会出现新气象。人才流动的实质,是资源流动。相应的,就需要加大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的改革,吸引更多要素进入农村,为农村发展增加活力。之所以叫“融合”,就不是单向的。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进城,需要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的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让他们在城市留得住、能扎根。有了人的双向流动,才会有真正的融合发展。

城乡融合发展,要素融合是条件。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是打通劳动、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之间流动的制度障碍,构建有效的要素联动机制,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物质保障。如通过土地制度改革,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放活承包地经营权,为城乡产业搭手提供资源支撑;通过制度激励,引导城市和社会资本下乡,同时允许农村和农民用固定资产经营权、股权,进行抵押、担保融资,为融合发展解决资金困扰;通过公共投入,平衡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提升乡村医疗卫生、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人才在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才能真正变为现实。

城乡融合发展,产业融合是基础。产业的融合贯通,实质上是产业链供应链的对接问题。推动产业载体创新发展、促进传统产业和消费升级,进而带动产业升级,是城乡融合发展的终端价值所在。如何强化城乡产业协调、优化城乡产业结构,形成城乡一体化的产业链,是必须面对的问题。有条件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康养当然好,但对绝大部分农村来说,恐怕还是要围绕提升农业的质量效益下功夫,构建“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大型合作社”的农业经营体系,一头在农村,一头连城市,通过农业产业延伸让农民获得高效回报。

 (作者单位:河南省淮滨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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