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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被授予省直单位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7日 部门/单位:行政后勤处 文:刘俊 图:- 签发人:邹建成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节水办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水发【2014】6号要求,校院成立副校院长肖敬军为组长的校院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后勤处动力设备科积极完善校院公共节水设施设备、节水器具、计量水表、宣传标识、标志、节水规章制度,加强节水新技术推广和应用,整理相关资料,并对校院节水工作多次自查自纠。2015年7月16日,申报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11月19日顺利通过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川省节约用水办公室领导及专家,现场复核验收,12月31日颁发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