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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处认真组织学习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26日 部门:工作处 文:魏跃忠 图:- 签发人:黄智宪

324,工作处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实际和全年工作任务,讨论研究了如何贯彻落实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基础上有效开展好业务指导工作等问题。

通过学习,大家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家认为,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省委制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党校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规定了党校教育的指导方针、基本原则和根本任务,全面规范了党校各方面的工作,对于推进党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党校事业的科学发展,不断发挥党校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校工作的纲领性、法规性文献。作为党校工作者,应在认真学习好、深刻领会好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基础上,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以优异的成绩为开创党校工作新局面贡献力量。

在学习中,同志们还围绕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有关业务指导工作的内容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认为,工作处作为业务指导的办事机构,必须全面熟悉《条例》和《实施意见》规定的业务指导工作的基本任务,认真研究协助校委及有关部门完成好基本任务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大家感到,要有效开展好业务指导工作,努力完成业务指导工作的基本任务,必须首先要争取领导重视,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办事机构自身建设,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其次,要进一步规范并明确业务指导办事机构的职能和作用,以及业务指导协调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开展形式;第三,要坚持改革创新,主动设计好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及工作方式,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年内,工作处应以业务指导工作为重点,以贯彻落实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为中心任务,积极努力开展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