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于2009年4月14日下午15:00在中国电信成都市电信分公司召开四川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电视电话会,参加会议的有: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在蓉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招生处长在成都分会场参加会议。我处两位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院长洪流同志对总结2008年招生工作做了总结,同时对2009年的招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教育厅副厅长姜树林同志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强调。
会上同时通报了四川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去年相比,今年有一些变化。
一、今年我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实行平行志愿(不含预科志愿)
教育部日前要求,2009年在全国16个省市推行高考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方式,四川省位列其中。根据省招考委审定,我省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将实行“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平行志愿”(不含预科志愿)。按照规定,在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里,考生可填报多个平行第一志愿。在录取时,平行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在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时,若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考生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具体为:文史类考生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实行平行志愿后,“二视一”投档办法自然取消。
二、今年将正式推行网上填报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要求,今年将正式推行网上填报志愿。在设备、技术、管理和人员均已具备条件的市州,均可实行网上填报志愿。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将于2009年6月下旬左右进行。
三、政策照顾
根据省政府决定,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的考生自2009年起,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享受我省现有少数民族地区照顾政策。
四、新增三类违规行为处罚
今年高考,我省将新增对以下三类违规行为进行处理。1、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省级招办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3、对违规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新增以下处理办法:“调离现工作岗位、开除公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