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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在开展创“平安单位活动”中成绩斐然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3日 部门:保卫处 文:王淳 图:陈红 签发人:王初成

在校院委的直接领导下,在校院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员工的大力支持下,我校院在2008年度成都市开展的创“平安单位”活动中成绩斐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属地管理的情况下,先后被驻地成都市青羊区委、区政府评为区级“平安单位”,四川省高校保卫学会评为四川省高校“平安建设”先进单位,成都市青羊区政府“消防安全先进单位”,成都市公安局内保系统“平安单位”,青羊区消防大队“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光华街道工委、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光华派出所“治安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受到表彰。其中我校院是光华辖区唯一受到青羊区委、区政府授予区级“平安单位”表彰的单位,同时还有数名同志受到个人表彰。

2008年是“奥运年”, 也是大地震给我省造成严重生命财产损失最严重的一年,在校()委和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全校教职员工团结一致、上下齐心协力,积极应对地震灾害和各种复杂形势,认真履行各项安全工作职责。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指导思想,狠抓落实。相关单位、部门始终把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和良好的治安秩序作为工作重点,落实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较好地完成了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确保了学校(院)教学、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希望全体员工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进一步落实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妥善调处因内部矛盾引发的不安定因素,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秩序良好,在创“平安单位”活动中取得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