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学院工作条列》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行政学院工作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在行政学院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行政学院工作条列》的施行,对推动行政学院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
工作处全体同志在认真学习领会《行政学院工作条列》精神的同时,近期又按照校院领导的要求,积极致力于我省党校、行政学院(校)基本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
本着真实性和时效性原则,此次开展的调查工作,是在我处2009年9月调查、统计市州、区县行政学院(校)基本情况基础上做的一次更加细致、周密的修订。内容包括市州、区县行政学院(校)合署及分设情况;领导人兼职情况;办学规模和经费情况;师资及教学班次设置情况等。这些调查统计的最新数据将为校院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及时、有益的参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