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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党支部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会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0日 部门/单位:纪检监察室 文:何莉 图:- 签发人:毛志明

 

按照校院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安排,7月9日,纪检监察室党支部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会,会议由纪检监察室主任、支部书记毛志明主持。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讨论了常务副校院长、校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毅在校院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在学习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
大家一致表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整个活动过程中,一定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认真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同时要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三种意识:一是“终身学习”的意识,做到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为政清廉,挡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二是“有权必有责”的意识,做到珍惜权力、慎用权力,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三是“自我约束”的意识,做到在工作和生活的小节上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净化工作、生活、社交圈,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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